“99朵玫瑰换来的家暴!”女子得知丈夫背叛了她,就和他吵了一架,结果丈夫对她拳打脚踢,把她推倒在地,就从她的肩部一直踩下去,导致女子肋骨断了,颅部也有损伤,全身上下还有多处的伤,女子决定离婚,却发现有1400万财产已经被丈夫转移,她决定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这时女儿出来阻止了。 4月22日,王女士向金牌律师团诉说了自己悲惨的人生。 1997年,王女士还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追求的人非常多,但她都没有看上,直 到有人向她介绍了何先生,她才眼前一亮。 她眼中的何先生,风度翩翩,长相帅气又阳光,说话还特别入人心。 更让王女士心动的是,何先生拿来99朵玫瑰求婚,并且说了一句非常动人的话:“只要你嫁给我,以后我养你!” 就是这99朵玫瑰,就是这一句话,王女士和何先生结婚了,让王女士没想到的是,这99的玫瑰给她带来了家暴。 其实他们的婚姻一开始是非常安稳的,因为王女士婚后,她和丈夫一直和自己的父母生活在一起,王女士事事有父母的庇护,何先生也没有动过手,两人相敬如宾。 他们很快就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女儿有姥姥姥爷帮忙看着,王女士很幸福,她婚后,一家三口,和她父母生活了16年,这16年是王女士婚后最幸福的16年。 她的噩梦是从2014年开始,当时何先生已经不愿意和岳父岳母一起住了,王女士也知道丈夫有条件买房了,这才愿意搬出来。 之前,丈夫一直向她喊穷,经济非常拮据,一个月只给她1000元的生活费,现在丈夫终于有条件搬出去了,她自然很高兴,而她不知道的是,她痛苦的生活开始了。 何先生一搬出岳父岳母家,他那暴躁的脾气就原形毕露了,竟然开始动不动就打妻子。 可怜的王女士,没有了父母的庇护,看着女儿,她也不忍心让女儿生活在不完整的家庭里,她只好忍气吞声,一个人承受着所有的痛苦,维持着这段婚姻。 然而她丈夫实在是太过分了,不但家暴她,还将他的情人带到王女士面前,情人挑衅王女士,拉着王女士的手就想打她,她的丈夫更是直接打她。 看着丈夫如此过分,王女士不知如何是好,还好女儿已经长大,也看到了父亲的不是,这才同意母亲离婚。 有了女儿的支持,王女士坚定地要和丈夫离婚,但是结婚的这27年来,王女士并不知道丈夫的经济情况,他每个月只给1000元的生活费,王女士根本不知道丈夫的工资有多少。 她只好去查丈夫的经济情况,这一查,吓了她一大跳,丈夫竟然有非常多的钱,并且有1400万不知去向。 很显然,丈夫早就转移了这些财产,如果是正常的离婚,王女士估计是拿不回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 她决定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这个时候她的女儿站出来了,要求母亲出具谅解书,因为一旦她父亲被追究刑事责任,就会影响她的前途。 王女士为了女儿,只好签订了谅解书,可是让她没想到的是,丈夫竟然又因为这件事打了她一顿,王女士决定不再忍耐了,她要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还要分割那1400万。 那么王女士该如何才能通过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1、王女士多次被丈夫打,她丈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虐待罪,王女士应当提起自诉案件。 《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罪是指,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因为虐待罪是告诉的才处理,如果王女士不追究,那么她的丈夫是不会受到刑事处罚的。 2、王女士被家暴之后,身上多处受伤,肋骨骨折,颅内损伤,这些已经是轻伤以上,她丈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她的丈夫明知道自己的殴打行为,会伤害到自己的妻子,却依然伤害妻子,他主观意识上就是故意的,所以他的行为很恶劣,应当受到重罚。 3、王女士遭遇家暴,是可以离婚的,而且她丈夫有过错在先,财产分割上应当少分。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实施家庭暴力的和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王女士要做的就是,收集丈夫的收入情况,以及财产转移,并且要女儿作证,证明那谅解书并不是她个人的真实意思,只有这样,她才能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你对王女士的遭遇,有何看法呢?(来源:金牌律师团-2025年4月22日)
河北石家庄,男子怀疑妻子跟男性出去吃饭,拽着她开车去跟女同事对质,沿途不停家暴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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