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一年级学生因欺负同学不好好道歉被老师批评,学生回到家哭诉老师欺负了。家长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院,要求学校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法院判了! 话说2022年9月,北京的一所小学开学后,迎来了新一届的1年级新生。 刚刚6岁的冬冬可以说十分调皮,别说认真听课了,反而没事就打扰周边的同学。 毕竟是刚入学的新生,只要不是太过分,老师也不好多说他什么,只能慢慢管教。 然而,谁曾想这孩子越来越过分,在课间的时候,竟然拿起其他同学名牌上的曲别针,去戳同桌的头顶和眼角。 他要是歪那么一下,就把同学的眼睛给戳瞎了! 那同学自然不干了,伸手要打冬冬。 谁知,冬冬竟然也是个暴脾气,抓住同学的手就啃了起来。 同桌当即就嚎啕大哭,哭声惊动了班主任,赶紧过来查看情况。 在了解了情况之后,班主任也是生气了,正好下一节课是班会课。班主任就让冬冬站到了讲台上,让他当着全班的面跟那位同学道歉。 6岁的孩子正是最“自我”的年龄段,又刚上学没多久,老师还没有建立起足够的威信,虽然道歉了,但一点也不真诚,明显的 敷衍和不耐烦。 老师自然不愿意了,让冬冬好好的道歉,声音都下意识的重了些。 在这种情况下,冬冬终于认认真真的说了声“对不起”。 老师本来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谁曾想,当冬冬回家之后却是嚎啕大哭,说老师欺负他。 现在的孩子在家都是祖宗,父母一听宝贝儿子被老师给欺负了,那还了得,赶紧跑去学校理论,要求老师给冬冬赔礼道歉。 面对这种十分无理的要求,学校方面自然是说什么都不肯答应的。 家长们没碰瓷成功,顿时更加愤怒。竟然直接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了法庭。说学校包庇无德老师,给他们家孩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索赔两万元。 法院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离谱的案件,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定,老师是有“责令学生当场实施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等教育惩戒的,自然是当场驳回了家长的诉求。 结果这家长竟然不死心,反而选择了再次上诉,然后再次被驳回。 只能说,既然这孩子如此金贵,干嘛不直接将名师请到家里面1对1教育呢?
老师:你的心意我不敢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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