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男子邀请5名朋友到唱歌喝酒,为了尽兴,每人还花了1200元点了陪酒女。

三杨看动漫 2025-05-01 16:40:45

浙江天台,男子邀请5名朋友到唱歌喝酒,为了尽兴,每人还花了1200元点了陪酒女。岂料男子支付完小费后,一名陪酒女突发意外死亡。KTV赔偿家属105万之后,又以追偿为由,将6名男子告上法庭,要求6人共同承担84万元的赔偿费用,法院这么判了!(案例来源: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据悉,男子贾某邀请5名朋友来到ktv唱歌喝酒,为了尽兴,每个人又花了1200元,点了六名陪酒女,其中就包括女子的金某。

期间,由于金某等人很专业,贾某等人喝的很尽兴,直到凌晨3点多,贾某等人才结束酒局。

完事后,贾某通过转账的形式给金某付了1200元的服务费,随即便离开了ktv。

岂料贾某离开不久,金某的同事就发现金某的状态有些不对劲,以为金某是喝了太多的酒,于是将金某抱到前台沙发上休息。

半个小时之后,金某的状态越来越差,同事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金某还是因抢救无效死亡。

金某的家属报警后,公安机关通过对证人的询问以及现场调查,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不过因为ktv涉嫌提供以盈利为目的的陪侍,公安机关对ktv进行了查封。后经有关部门的调解, Ktv老板赔偿了金某家属105万元。

之后, Ktv又将贾某等6人告上法庭,要求6人共同承担赔偿款。

ktv方面认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本案中,贾某作为活动的组织者,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金某身体出现异常并死亡,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而ktv方面已经代为赔偿金保家属105万,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向第三人进行追偿。

贾某并不认同ktv的上诉,认为:

第一,金某作为ktv服务人员,贾某与金某之间构成正常的消费关系。

第二,贾某离开ktv时,是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给金某相应的费用,且金某能够正常领取,证明金某的状态是没有问题的。

第三,贾某离开ktv的时间,距离金某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时间相隔较久,不排除金某是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死亡。

第四,金某身体出现异常后,由ktv工作人员将其扶到前台休息,见金某的状态没有好转,才拨打了急救电话,导致金某错失最佳的治疗时间,ktv方面才具有过错。

综上,贾某等人在本案件中并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该怎么判?

本案的关键在于,ktv的诉求是否有法律的支持。

法院审理时查明,ktv方面提供有偿赔偿服务,本身就有错在先,该事实已经得到了公安机关的证实。

根据现场监控以及证人的供述,贾某在离开ktv之前金某处于清醒状态,并没有任何异常。

关于ktv主张金某的死亡与贾某喝酒存在关联性。就应该对其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由于ktv方面无法提供证据,应该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

《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法院认为,贾某离开ktv时,与金某提供的服务应视为宗旨,如果要求贾某承担侵权责任的话,对于贾某有失公平。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ktv的诉求。

0 阅读:1
三杨看动漫

三杨看动漫

希望每一个作品,都能得到大家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