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室里最忌讳的一个问题,就是警察叔叔问你怎么证明你没干过这事。这简直是个大坑,真让人头疼。一旦你接这茬,无论怎么回答都显得不对劲。警察这么问,明显是证据不够强,只想从你这儿挖口供来补充证据。一开始你就试图自证清白,反而越说越扯,尤其是经过长时间的审讯,心理压力极大,很可能会说漏嘴。最后多出来的那些年头,说不定就是你自己给说出来的。所以大家要记得,法律规定得很清楚,你有权不自证其罪,证明你有罪的任务是警察和检察院的事,明白吗?
1974年,26岁男警员,借工作之名,非礼了62岁的旧“上海十大美女”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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