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一女子将小姑子介绍给了自己的弟弟。因此,她们都拥有了双重身份:女子既是小姑子的嫂子,也是大姑姐;而对方既是女子的小姑子,又是弟媳。网友们直呼:“这是亲上加亲呀!简直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据齐鲁壹点4月9日报道,张林和丈夫相恋多年后步入婚姻殿堂,并育有子女。婚后,张林发现丈夫的妹妹李芳人品极佳,两人相处十分融洽,于是萌生了撮合李芳和自己弟弟在一起的想法。 起初,这段姻缘并不被看好。大家都觉得这关系太过复杂,虽说是亲上加亲,但日后的称呼会很不方便,因此纷纷表示反对。然而,张林却认为,像李芳这样朴实勤劳、能干的女孩十分难得,不想错过这段好姻缘。于是,她不断地劝说双方老人,希望能促成李芳和弟弟的恋情。 其实,张林的弟弟此前到姐姐家时,就见过李芳。李芳不仅容貌出众,而且性格和蔼可亲。若不是因为这层亲戚关系,张林的弟弟早就展开追求了。毕竟,李芳是姐夫的妹妹,他担心传出闲话,只能将这份好感深藏心底。 当张林主动提出撮合二人时,两家大人仍有所顾虑,害怕邻里说三道四,并不支持这段亲上加亲的感情。但张林没有放弃,她多次与李芳谈心,还在李芳面前说了许多弟弟的好话。而李芳对张林的弟弟也早有好感,觉得他温文尔雅,性格和张林颇为相似,正是自己喜欢的类型。 最终,张林提议两人先偷偷交往,暂时不告知双方家长。如果感情稳定,再公开恋情。于是,两个年轻人互留联系方式,平日里聊天谈心,渐渐熟悉彼此后,开始相约吃饭、逛街、购物。 不久后,双方家人发现了他们的来往。其实,长辈们只是碍于面子,并非真的反对。看到两人真心相爱,且相处融洽,家长们自然十分乐意。毕竟,双方知根知底,对彼此的为人和家境都十分了解,这比找外人结婚更让人放心。而且,张林和丈夫生活幸福美满,大家相信李芳和张林的弟弟也能拥有同样美满的婚姻。 如今,这段姻缘皆大欢喜。张林和李芳在镜头前大方展示她们特殊的关系:张林笑着说,“这是我的小姑子,也是我的弟媳”;李芳也开心回应,“这是我的嫂子,也是我的大姑姐”。张林嫁给了李芳的哥哥,而李芳则嫁给了张林的弟弟。 一开始,网友们被她们复杂的关系绕得晕头转向,仔细琢磨后才恍然大悟,并纷纷送上祝福,祝愿这亲上加亲的两家人生活幸福美满。张林也表示,当初正是看中李芳的好品质,不想“肥水流入外人田”,才一心撮合这段姻缘。看到如今两对夫妻都生活得幸福甜蜜,张林满心欢喜,与李芳的关系也更加亲密无间。 一、嫂子把小姑子介绍给亲弟弟,这样的婚姻合法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在此案例中,嫂子的弟弟与小姑子之间不存在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他们属于姻亲关系,所以他们的婚姻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婚姻。 二、这种亲上加亲的婚姻安排是否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序良俗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从社会一般道德观念和良好风尚角度来看,这种亲上加亲的行为本身并没有破坏社会基本道德准则 。 在传统观念里,亲上加亲还常被视为巩固家族联结的方式,有一定的合理性。而且双方结婚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不存在强迫、欺骗等违背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也没有损害他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所以在通常情况下,嫂子将小姑子介绍给亲弟弟的行为不违背公序良俗 。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5月7号,一男子深夜在河南商丘看到小女孩和妈妈摆摊卖炒面,觉得他们可怜,买了一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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