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36岁男子,身体不舒服吃完妻子买的感冒药,不一会儿就丢了性命。妻子一怒之下,将药店起诉到院。可店员却理直气壮地说:“我又没卖假药!凭什么找我的麻烦?”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赵慧和马强,一对普通夫妻,日子简单但挺滋润。某天下午,马强头疼得要命,嗓子还疼得跟火烧似的。赵慧一看,二话不说跑到附近药店,想给老公找点药。店员热情似火地推荐了几盒散装感冒药,拍着胸脯保证“吃不死人”。结果,这几片药就成了催命符。赵慧照着说明书给马强喂了药,没想到几分钟的工夫,他就人事不省了,救护车还没到人就没了。一检查,急性药物过敏。赵慧哭得稀里哗啦的,直接把药店给告了。店员呢,一脸无辜地说:“我又没卖假药,你找我茬干啥?”
一调查,原来这药店胆子大,处方药也敢随便卖,还不跟顾客说清楚,特别是那些吃了可能出大事的成分。按《执业医师法》,没证的医生不能开处方药,但这事儿多了去了。到了法庭上,赵慧哭得跟泪人似的,说药店害死了她老公;店员呢,觉得自己挺冤枉,说是“点儿背”。法院一锤定音:那家药店啊,虽说没亲手递出假药,但身为卖药的,没看好自己的摊子,得,得给赵慧赔上48万大洋。这笔钱,买不回一条命,可它就像个大喇叭,对着大伙儿喊:药品这行当,水深着呢,责任大着呢!就像鲁迅先生说的,不管多远的人,多少的事,都跟咱有关。这事儿,不光是个伤心故事,更是给全社会敲了个响当当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