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流氓?1983年,年仅25岁的翟曼霞被带到了刑场,而当法警举起步枪准备开枪之际,翟曼霞突然冲天大喊,“我到底有什么罪?我真的就这么该死吗?”砰!随着一声枪响,女子倒在血泊中永远的闭上了双眼。 翟曼霞出生在一个富裕家庭,父母在海外经商,她自幼跟随父母在海外生活。 西方开放的文化环境深深影响着她,在学校里,她接触到各种宣扬自由的思想,尤其是关于性自由、穿衣自由等观念,在她心中扎下了根。她觉得人就应该自由地表达自己,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回到国内后,尽管周围环境保守,但她依旧我行我素。她烫着大波浪卷发,穿着短裙、丝袜,走在大街上,回头率爆表,却也引来了不少异样的目光和指指点点。 翟曼霞每次面对那些异样目光,心里都很不屑,她认为自己只是穿得时尚些,这是自己的权利,不明白为什么别人要这样看她。她始终坚信,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只是在践行心中对自由的追求。 在感情方面,翟曼霞完全不同于当时传统的中国女性。她只要遇到心仪的男子,就会主动追求。她觉得爱情就应该勇敢去争取,没有什么可害羞的。 她前后交往了18个男朋友,并且与他们都发生了关系。在她看来,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是她对爱情和性的自由选择。 然而,她的这些行为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被视为道德败坏、伤风败俗。周围的人在背后对她议论纷纷,骂她是“狐狸精”“不要脸”。 一次,一位大妈忍不住当面指责她:“你这姑娘,怎么这么不知廉耻,和这么多男人混在一起!” 翟曼霞毫不示弱地回应:“我追求自己的爱情,有什么错?你们就是太保守,不懂得什么是自由!” 她根本不在乎这些闲言碎语,依旧沉浸在自己的生活方式里。 1983年炎热的夏天,翟曼霞路过一条小河,酷热难耐的她看到周围没人,便想着下河游泳凉快一下。因为没带泳衣,她索性脱光衣服跳进了河里。 不巧的是,这一幕被一位路过的大妈看到了。大妈震惊之余,大骂翟曼霞不知羞耻,随后报了警。 警察赶到现场后,随即将翟曼霞带走了。在审讯过程中,翟曼霞不仅不觉得自己裸泳有什么问题,还坦白了自己丰富的感情生活。 由于当时正值全国“严打”时期,“流氓罪”的判定范围宽泛,她的这些行为被认定为严重败坏社会风气,于是被起诉。 翟曼霞在警局里,心里还在犯嘀咕,不就是裸泳和谈了几个恋爱嘛,怎么就成了犯罪,她完全无法理解警方的做法,觉得自己被冤枉了。 然而,在当时的社会观念和法律框架下,她的辩解并未得到人们的认可。最终,她被以“流氓罪”判处死刑。 听到判决结果,她愣住了,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因为这样的“罪名”失去生命。 那天清晨,刑场周围弥漫着肃杀之气。翟曼霞被押解到这里,她眼神中既有愤怒,又有不甘。 周围是荷枪实弹的法警,远处还有一些被警戒线拦住的群众,他们交头接耳,眼神中带着好奇与畏惧。 翟曼霞看着眼前的场景,心中五味杂陈,在她看来,自己不过是追求自由的生活,怎么就成了罪大恶极之人,她感到无比冤屈,她仰天大喊:“我到底有什么罪?我真的就这么该死吗?” 然而,法警并未理会她的声音,随着一声枪响,她的呐喊声戛然而止,25岁的翟曼霞永远地闭上了双眼……
解放军的军用步枪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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