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已婚男子来到KTV,遇见一个青春靓丽的女孩在那里工作,他怦然心动,就充

代码诗人 2025-05-13 13:17:14

江苏无锡,已婚男子来到KTV,遇见一个青春靓丽的女孩在那里工作,他怦然心动,就充值了1万多块钱,为了让女孩甘心做他的情人,他又多次转账,买了金银首饰给她,可没过两个月,他妻子就发现了,就要他讨回那些钱财,否则就离婚,男子去讨要,女孩拒绝了,男子一怒之下拿刀来威胁,女孩才转回1.5万,男子还不甘心,又抢了女孩的金手串,结果男子被女孩送进去了3年。 据荔枝新闻5月12日的报道,张某一回到家,妻子就怒火冲天地骂了他一顿,她愤愤不平地质问丈夫:“难道我对你还不够好,你为什么还要在外面找别人,你对我那么吝啬,却给人家这么多的钱,这些钱你要是要不回来,咱俩就离婚。” 妻子骂完,在那里委屈着,眼泪吧嗒嗒嗒地流,丈夫背叛她,这一件事让她内心依然迟迟未能接受。 张某看到妻子如此骂他,他很快明白过来,自己背叛妻子的事情,已经被妻子知道了,如果处理不好这件事,妻子是真的会和他离婚的。 妻子跟了他,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有要求,从不图他一分钱,在家也是相夫教子,把家庭照顾得好好的,让他每次回来都有热腾腾的饭菜吃。 他背叛妻子的事情,无非是一时的冲动,是一时的新鲜感,是对婚姻的厌倦。 但他非常明白,他离不开妻子,他舍不得一个好好的家庭,就这样散了,他看着妻子委屈的样子,只好马上诚恳地道歉,并发誓一定会把送出去的钱财拿回来的。 他不敢有迟疑,虽然他不知道妻子是怎样发现这件事情的,但这件事他做得不对,他心里也很清楚。 眼下要让妻子把心结打开,他要赶紧找到那个女孩。 这个女孩就是王某,早在两个月前,张某才认识她的,他还依然记得那惊艳的相识画面。 那时他刚好出差,他离开了家,没有了束缚,一个人潇洒自在,他自然就想到到KTV唱歌,让自己更加开心。 在灯红酒绿之下,在灯光的摇曳下,张某喝得有些多了,一个青春靓丽的女店员关心了他一下,突然他竟然有了怦然心动的感觉。 这个女店员就是王某,长得可真的是漂亮,清纯的模样,充满了青春的朝气,她靠近张某时,呼吸出来的气息,都让张某感到恋爱的味道。 这就是一见钟情,张某很明白自己的感情,这么多年了,他已经很久没有尝过恋爱的味道了,如今面对这一份心动,他不想错过。 女孩也能感受到张某对她的热情,她没有拒绝张某给她的热情。 张某为了能够和王某多相处,于是就在这个KTV充值了1万多元,他就是想来多看看王某,并且在这里感受快乐。 当然,这是远远不够的,要讨得王某的欢心,他还要付出,他又找准各种时机,然后给王某转账。 他懂女孩的心思,知道女孩收到礼物是很开心的,他便经常给王某送一些金银首饰的小礼物。 他果然获得了王某的芳心,两人沉入了甜蜜的恋爱中。 但这份甜蜜并没有持续多久,张某就被妻子发现了,现在妻子以离婚相逼,如果不把那些钱财要回来,就要和他离婚。 张某明白家是家,情人是情人,他来到了王某身边,要王某转回那些钱,并且返还那些金银首饰。 但王某和他接近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这些,而且她也付出了不少,她自然不愿意归还。 张某一看对方不归还,自己无法向妻子交代,家就要散了,他也愤怒了,拿出一把刀,就威胁王某交出钱财。 王某哪里知道,昔日的情人此时竟然持刀相逼,她只好乖乖地转回1.5万给张某。 张某一看王某再也拿不出钱来了,他看着王某手上的金手串,于是一把夺走,这才放过王某。 王某人财两空,回想起他们之间的事情,她就觉得很亏,于是她就报了警。 那么该如何来认定此事呢? 1、张某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张某和王某之间的赠与行为,本来就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民事行为。 2、张某擅自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他的妻子有权要求追回。 《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如果张某不要和这些夫妻共同财产,他的妻子要求离婚时,他就会少分得财产。 3、张某要回财产的方式不对,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现在张某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他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那么你对于背叛妻子的行为有何看法?( 来源:荔枝新闻-2025年5月12日)

0 阅读:546

猜你喜欢

代码诗人

代码诗人

代码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