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发现S妈又颠倒黑白的发文了:自己当外婆的,不经过女婿同意,竟然不能看孩子!
看来小S号召台湾省明星朋友给S妈加油打气真的有效果了。说自己不能再这么浑浑噩噩的过日子了,要把小女儿和具女婿给拉出来。
然后话锋一转,又提到今天是前女婿的婚礼,大S的两个“可怜”的孩子,没了妈妈,希望她们能对孩子好一点。
然后就吐槽说什么法律啊,我想去看外孙还得前女婿同意!
她可真是双标啊!最起码马筱梅还客客气气的让她来看孩子呢,想当初的时候,张兰想看孩子,大S是怎么为难的呢?不但要预约,还有各种各样不合理的要求,甚至还要去国外看。
那时候,S妈怎么不吐槽“这是什么法律”呢?还不是在背后,幸灾乐祸的看笑话?
只能说,天道好轮回啊!
汪小菲把大S对张兰做的百分之一,用在你身上,你就承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