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还手到底算互殴还是正当防卫?山东淄博张女士的遭遇,真让人心里五味杂陈! 张女士好好开饭店,却被醉汉刘某寻衅,三秒内就被打倒在地。 慌乱中她拿木棍还击,竟被认定为“互殴”,和醉汉同被拘留罚款,醉汉还索要四万赔偿。张女士不服起诉,一审二审都维持原判,直到山东高院最终判定她为正当防卫,这前前后后折腾了两年半。 在那种危急时刻,三秒就被打倒,还手完全是出于本能自卫,怎么能算互殴呢?法律本应保护弱者,不能让老实人蒙冤。这次张女士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可类似情况绝不能再发生。 大家说说,该怎么完善判定标准,让被打的人能放心还手?
山东德州,一位大妈在儿媳妇过世后,代替儿媳照顾其父母18年,甚至后来将儿媳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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