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一大妈推着婴儿车在集市摆摊卖菜,万万想不到,一男子趁大妈不注意,将婴儿车里的孩子抱走,放在了自己的车里,目击者注见状,赶紧提醒大妈,并和众人拦下男子。事后,报了警。男子却大喊冤枉,称自己以为大妈是人贩子,出于保护孩子的心理,才这么做的,都是误会。目前,警方已证实,确实是误会。
据大皖新闻,5月22日报道,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一名男子趁老人卖菜不注意,将其身边婴儿车里的孩子偷偷抱走,该男子疑似人贩子,引发广泛关注。
5月22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一位大妈推着婴儿车来到集市卖菜。
大妈想靠道边,将带来的青菜摆放,便随手将婴儿车放在一旁。
想着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孩子也丢不了,便低头自顾自的忙了起来。
就在这时,一名男子突然快步上前,抱起车里的孩子,径直走向一辆黑色汽车,将孩子放进副驾驶座。
不曾想,这一幕被有心人看到了,对方顿感不妙,没想到,有人会光天化日之下偷孩子。
他看向大妈,还在低头忙活,完全没察觉异常。
目击者赶紧上前询问阿婆是否认识这名男子,阿婆一脸惊愕,连连摇头说不认识。
情况紧急,目击者大声呼喊,提醒阿婆拦住男子,同时第一时间报了警。
周围群众听闻,纷纷围拢过来,将男子拦下,众人眼神里充满了愤怒,并质问男子为什么将孩子抱走,有什么目的?
男子坚称自己没有偷孩子,双方吵了起来,很快,民警赶到了现场。
民警质问男子为什么抱人家孩子,男子称,误以为大妈是人贩子,出于保护孩子的善意,才急忙将孩子抱走,并且,自己也报了警,如果自己动机不纯,又怎么会报警?
虽然男子坚称自己是善意的,才引起的误会,民警还是将其带回警局,进行详细调查,不放过任何坏人,也不会冤枉任何好人。
随后,记者在民警那了解到,这件事确实是误会,男子确实是好心,担心大妈是人贩子,出于保护心理,才将孩子抱走的。
对此,网友并不买账,有人说:以实际行动为准,看他是在什么情况下报警的,如果是抱起孩子第一时间报警,那他没问题,如果是在他要走,大家质疑的情况下报警,那他就是有问题!
还有人说:男子似乎看事情败露,所以报警,如果怀疑奶奶是人贩子,一个男人完全可以控制,所以男的应该有问题。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
《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儿童罪,是指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其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
本案中,男子抱走孩子的行为乍一看似乎符合拐骗儿童罪的客观表现,但拐骗儿童罪要求主观上具有故意,通常是以收养、奴役等为目的,而该男子是出于保护孩子的目的,主观故意内容与拐骗儿童罪不符,所以不构成此罪。
《民法典》第24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
事件中的大妈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在集市卖菜时将孩子独自放在一旁,一定程度上未尽到充分监护职责。
不过这属于民事范畴内监护人监护不力的情况,一般不涉及法律责任。
这场事件最终以误会收场,却让人心有余悸。
试想,若没有目击者及时发现异常,男子真是人贩子,那么等待大妈和整个家庭的将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
大妈或许余生都要在痛苦和自责中度过,整个家庭也很有可能因这场变故变得支离破碎。
这件事也给大妈深深上了一课,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一定要负起责任,容不得半点疏忽大意,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信源—《大皖新闻》-202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