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个小区,有位一楼的业主拒绝缴纳电梯费,结果被物业告上法院,最后一楼业主败诉,无奈缴了费。可从那以后,只要到了电梯使用的高峰时段,家里的老人就会搬个马扎坐在电梯里,把每层楼的按钮都按亮,这可耽误了楼上业主上班和孩子们上学的时间。大家对此议论纷纷,就去找物业反映情况。物业找到一楼业主,没想到一楼业主只说了一句话就让物业无话可说:“我交了费,难道不能用吗?”感觉这条法律在制定的时候,可能被某些所谓“聪明”的专家考虑得不太周全。 早高峰的时候,电梯间挤得像装满沙丁鱼的罐头。王奶奶的马扎就卡在一楼的按键旁边,电梯里9层的按钮全被按亮,红彤彤一片。一个小学生的红领巾不小心蹭到了王奶奶的蓝布衫,着急地说:“奶奶,我要迟到啦!”一个穿着西装的男士,领带缠在了电梯扶手上,也无奈地说:“大妈,这电梯是公共设施啊!”而王奶奶呢,她的搪瓷缸正冒着枸杞茶的热气,裤兜里还露出胜诉判决书的一角,上面物业费明细里电梯费那栏清楚写着“1 - 2楼0元”。 物业办公室的投诉本上写满了业主们的怨言。302室的宝妈气冲冲地摔门说:“我家孩子都连续三天迟到了!”501的程序员则举着考勤记录抱怨:“这个月的全勤奖就这么没了!”物业经理指着《物权法》第72条解释道:“业主对共用部分是享有权利的……”可王奶奶的儿子却抖着缴费单反驳:“判决书都说了‘电梯费按户分摊’,我们家老人当然有权使用电梯!” 电梯里的监控记录下了这荒诞的一幕。每天早上7点到8点半,老人就重复着这样的行为:先按亮所有楼层的按钮,等电梯停稳后,走出轿厢,再把马扎推进去。保洁阿姨的拖把不小心碰倒了王奶奶的茶杯,忍不住说:“上个月她还说电梯运行的声音吵得她睡不着觉呢。”快递小哥的三轮车堵在单元门口,无奈地说:“现在爬楼梯都比等电梯快!” 这件事在业主群里引发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各种评论炸开了锅。有人说:“这明显是在钻法律空子啊!建议增设‘电梯使用公约’。”也有人觉得:“一楼确实不该交电梯费,这属于设计缺陷。”还有人认为:“老人的行为是过分了点,但她维权的方式好像也没错。”最厉害的是一位律师的解读:“根据《民法典》271条,业主的共有权是受保护的,但同时也禁止权利滥用——这种情况应该通过‘公益诉讼’来解决。” 正午时分,电梯井里透着微弱的光。当“合法缴费”和“恶意使用”碰到一起,这到底是“维护权益”的正当做法,还是“以暴制暴”的荒诞行为呢?要是电梯费按照“实际使用”来收费,那一楼业主这种“马扎维权”的方式到底合不合理呢?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如果您所在的单元楼也出现了类似“电梯静坐”的情况,您会支持“取消一楼电梯费”,还是“严惩这种占用电梯的行为”呢?(欢迎大家分享自己小区的“邻里公约”,一起为共建文明社区出份力。)
在某个小区,有位一楼的业主拒绝缴纳电梯费,结果被物业告上法院,最后一楼业主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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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0: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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