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男子在彩票店随手挑了张刮刮乐,竟刮出百万大奖,谁知,正当男子欣喜若狂时,老板却说他刮前没付款,这张彩票归彩票店所有。男子瞬间五雷轰顶,和老板起了争执,还惊动了警方。事后,老板说出了事情的另一个真相…
据红星新闻5月26号报道,最近,网上流传着一段视频,说的是有位男子在彩票店刮彩票,居然刮出了100万的大奖,这可把大家给惊到了。
然而,谁能想到,这中奖的喜悦还没持续多久,就因为一张彩票的归属问题,闹出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这位中奖的男子,是这家彩票店的老顾客了。
那天,他像往常一样来到彩票店,看到店里摆着各种刮刮乐彩票,就随意挑了一张面值30元的刮刮乐。
谁能想到,这一刮,竟刮出了“100万元”。这突如其来的大奖,让男子兴奋不已。
可问题就出在这儿,男子在刮彩票之前,并没有提前付款。彩票店老板杨先生发现这个情况后,就不乐意了。
杨先生觉得,男子没付钱,这彩票就不能算他的,中奖的彩票应该归彩票店所有。
男子一听这话,当然不干了,自己亲手刮出的大奖,怎么能说不是自己的呢?
于是,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就争执了起来。
这事儿很快就在网上传开了,网友们也是众说纷纭。
有网友觉得,彩票店老板是眼红了吧?人家男子都刮出奖了,让他把彩票钱一补,把彩票给人家就得了呗!
也有网友觉得,男子没付钱就刮彩票,确实有点不太合适,这下说不清了呀。
5月26日,记者联系了彩票店老板杨先生,对方表示,两人确实因为中奖彩票没提前付款,起了争执。
但是,事实根本不像网上传的那样,自己不是故意不给男子彩票,更不是想把这100万奖金据为己有。
接着,杨先生跟记者解释了事情的经过。
5月21日晚上8点左右,店里还有另一位彩民在挑选刮刮乐彩票。这时候,中奖的男子也过来,从那一堆彩票里选了一张,开始刮了起来。
刮出大奖后,男子居然没付钱,就想偷偷走人。
好在杨先生发现的及时,就赶紧拦住了他,还报了警。民警来了之后,男子这才付了30元的彩票钱。
至于男子中奖后为什么直接离开,杨先生也有点摸不着头脑。他说可能是男子高兴过头了,一时没反应过来?
不过,等男子补完彩票钱,前面的不愉快也就烟消云散了,杨先生还开车带着男子赶到了长沙。第二天,他们一起去兑了奖,还按照规定缴了税。
扣完税后,奖金是80万元,全部交到了中奖男子手里。
男子也挺感激杨先生的,还专门给他送了一面锦旗。
从这件事儿来看,其实双方可能都有点责任。男子作为老彩民,应该知道买彩票要先付款的规矩,不能因为一时兴奋就忘了这事儿。
而彩票店老板杨先生呢,虽然一开始因为没付款产生了争执,但最后还是把奖金一分不少地给了男子,也算是有诚信的。
那从法律角度,该怎么看待双方间的这场小插曲呢?
《民法典》第597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虽然彩票的买卖并非严格意义上传统货物买卖,但存在类似交易性质。
男子挑选彩票并刮奖这个行为,从交易本质看,男子有购买彩票并获取相应权益的意图,彩票店老板有提供彩票并完成交易的义务。
当男子刮出大奖后,彩票店老板不能因为男子未提前付款就主张彩票所有权归自己。
如果把这笔交易类比适用该法条,即便男子未提前付款,但只要他后续补交了彩票钱,就相当于完成了交易对价的支付,此时彩票店老板不能以未付款为由阻碍男子取得彩票所有权及中奖权益。
因为交易一旦达成,也就是补款后,彩票店老板就应当履行将彩票对应权益转移给男子的义务,否则就可能构成违约,男子有权要求彩票店老板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在男子补交30元彩票钱后,杨先生没有继续纠缠,把奖金全部交到了中奖男子手里。
他没有因为男子一开始没付款就试图侵占中奖奖金,而是在问题解决后,按照约定和交易习惯,履行了自己作为彩票销售者的义务,将中奖权益完整地交给了男子。
这种行为符合诚信原则的要求。
对于双方间的这场纠纷,你怎么看?
信源:红星新闻 2025.5.26
用户10xxx66
废话连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