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大连,男子离婚后,儿子选择跟母亲生活,为了让他们生活的好,男子还把钱都给了他们母子。后来,男子东山再起,他去世之前想再见一面儿子,但儿子始终没有来看他。男子心寒不已,将500万遗产全部留给兄弟姐妹,谁知,他刚一死,儿子就出现,霸占了遗产,被叔伯姑姑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信源:裁判文书网 陈志勇躺在医院,窗外阳光正好,他的心却如坠冰窖。邻床病友一家妻贤子孝,其乐融融的画面,像根刺扎在他心上。他也有儿子陈旭,再过六个月才满十八岁。可自从他几个月前病倒,托人捎了多少次信,那个他曾倾注一切的少年,却连面都未露。 陈志勇与前妻离婚时,儿子陈旭十三岁,判给了他。父子俩本该相依为命,谁知一年后,儿子执意要跟母亲生活,法院也尊重了孩子的意愿。陈志勇心痛,却总安慰自己:孩子大了总会懂事。 为此,他拒绝了所有再婚的介绍,只想给儿子留个完整的家。妹妹为此骂他“一根筋”,说再婚和儿子回来不矛盾。他却固执己见,努力工作,看着存款点点增加,期盼着父子团聚。可没等来儿子,却等来了癌症晚期的诊断书。 弟弟妹妹张罗着他住院,身体迅速垮掉,他自知时日无多。最后的希望破灭,心也彻底冷了。一周后,在医生和护士见证下,他立下遗嘱:所有遗产,包括房子和存款,都留给弟弟妹妹。 陈志勇去世,儿子陈旭拿着父亲单位的证明,领走了父亲的手机、银行卡和车钥匙等遗物。姑姑和叔叔讨要未果,一纸诉状将侄子告上法庭。 庭上,陈志勇的弟妹悲愤交加:哥哥一生为儿子着想,拒绝再婚,病重时心心念念想见儿子一面,陈旭却始终不肯露面,哥哥是彻底寒了心才立下这样的遗嘱。他们认为,依据《民法典》第1123条,有遗嘱应按遗嘱继承,侄子无权占有。 陈旭则坚称遗嘱是假的,认为父亲病重时已失去意识。他进一步说,自己是父亲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当时尚未成年,父亲理应履行抚养义务,他有权要求抚养费 然而,法院指出,陈志勇立遗嘱时,陈旭尚差6个月成年,属法律上的未成年人。因此,法院酌情判决,按每月2000元标准,为陈旭保留12000元生活费,剩余遗产由陈志勇的弟妹平分。陈旭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遗嘱继承在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中具有优先性。当继承开始时,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便应优先按照遗嘱所确定的内容进行遗产分配,而无需考虑法定继承顺序。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本文法官判定陈志勇遗产由弟妹平分,而不是由儿子继承的原因 这意味着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遗嘱人可以依法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充分体现了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自主处分权。 那么,我们如何保证所立的遗嘱是有效的呢?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在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清晰地判断自己的行为及后果,从而确保遗嘱是其真实意愿的体现。其次,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胁迫、欺骗等情形。 遗嘱的形式也必须合法。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可以采取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等多种形式,但每种形式都有其严格的法定要求。 例如,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则应当有两个以上合格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同时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也有相应的形式要求。 在内容方面,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且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相应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因此,遗嘱人若想确保自己的遗嘱有效,应当充分了解并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行事。要是陈志勇的遗嘱不合规,那这笔钱可真就被白眼狼儿子拿走了
“太离谱了!”江西,一男子躺ICU已经15年,却被人用一纸欠条告上了法院,要求男
【4评论】【4点赞】
用户14xxx29
白眼狼,养它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