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对夫妻因不孕不育选择做试管,结果取出胚胎后,还没等移植,丈夫就因工伤死亡。虽然丈夫死亡,但是妻子为了让丈夫有后,还是将胚胎移植体内,并为丈夫顺利生下一个孩子。随后,妻子代孩子向社保中心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谁料,社保中心认为丈夫死亡时,孩子还只是个胚胎,不属于遗腹子,不予受理。妻子不服,以孩子的名义将社保中心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我老公走了,孩子是他唯一的血脉,凭啥不给抚恤金?”2021年,李女士(化名)在法庭上声泪俱下的说道。 原来她和丈夫结婚多年,因不孕不育做试管婴儿,胚胎刚培育好,丈夫就因工伤离世。李女士不顾医生劝阻,坚持移植胚胎,十月怀胎后生下儿子小强(化名)。 可当她代小强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时,社保中心却以“丈夫工亡时,小强还是胚胎,不算遗腹子”为由拒绝。这事儿,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故事得从几年前说起。李女士和丈夫感情深厚,唯一的遗憾是没孩子。2020年,两人在医院做试管婴儿,成功培育出胚胎。没想到,移植前丈夫突然工伤去世。 李女士悲痛欲绝,却咬牙决定:“一定要让老公有后!” 她顶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压力,将胚胎移植入体内。2021年,小强平安出生,可社保中心的拒赔通知,让这个家再次陷入寒冬。 社保中心的理由很“硬”:遗腹子指父亲死亡时母亲已怀孕的胎儿,而小强当时是冷冻胚胎,没在母亲体内,不符合“遗腹子”定义。李女士不服:“孩子是老公的亲骨肉,凭啥因为胚胎冷冻就不认?” 她一纸诉状将社保中心告上法庭。庭审时,法官调取了医院的胚胎培育记录、移植手术证明,还参考了《民法典》中关于胎儿权益的保护条款——胎儿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方面,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最终,法院认定:小强虽为冷冻胚胎移植,但父亲工亡时胚胎已存在,且成功出生,应视为遗腹子,判决社保中心支付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的抚恤金6万余元,且按月支付至小强18岁。 这判决,让无数网友拍手称快。有人说:“法律终于给了孩子应有的权益!” 也有人感慨:“李女士太不容易,为了老公的血脉,拼了命也要生下孩子。” 这事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权益,更推动了法律对“胚胎权益”的界定。 在科技与伦理的交叉路口,法院的判决明确:只要胚胎最终成功出生,且与工亡者存在血缘关系,就应享有遗腹子的权益。这不仅是对生命的尊重,更是对家庭情感的守护。 细想李女士的经历,满是心酸与坚韧。丈夫离世,她用冷冻胚胎延续血脉,这份执念,是对爱情的坚守,更是对生命的敬畏。社保中心的“机械执法”,曾让她的努力差点付诸东流,好在法律最终站在了“人性”这边。 这起案件,也给全社会上了一课:在处理新型生育问题时,不能只看“形式”,更要关注“实质”。 如今,小强健康成长,每月的抚恤金成了他的“成长基金”。李女士常说:“老公虽然不在了,但孩子是他的延续,这判决,让老公的爱能陪着孩子长大。” 这起案件,像一把钥匙,打开了法律对生命权益保护的新维度,也让更多人看到: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守护人间温情的盾牌。 那么你觉得冷冻胚胎移植出生的孩子,该不该享有遗腹子权益?要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 来源:红星新闻等
“没有男人,照样可以生孩子!”2018年,山东美女花50万买英国精子,在泰国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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