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坞》的观众,“消失的笑容”一案,你支持谁?我强烈支持“告两人”孟子义徐志胜

伯克聊娱乐 2025-05-29 13:29:22

《桃花坞》的观众,“消失的笑容”一案,你支持谁?我强烈支持“告两人”孟子义徐志胜,在这场唇枪舌战中,不但有令人喷饭的名场面,也有孟姐的高光时刻,更让人领悟到了桃花坞的精神内核。

先说案由:新坞民董思成在“告两人”开的“甘之如饴当当铺”以20个桃花币的价格典当了笑容,据目击证人举报,小董笑得可欢了,于是“告两人”向他收取了30桃花币笑容费用(每次两个,计收17次,抹去零头),董思成支付了30桃花币费用,再花20桃花币赎回了笑容。

事件后,先有小董同屋兄弟周翊然在群里爆料“当当铺”,后有淋过雨的律师仁科要替他伸张正义。2、3号房一行人经过一番分析,浩浩荡荡找到“告两人”。孟姐志胜在律师未到场的劣势下,采取自辩,凭着极强的思辨能力,力挽狂澜,让仁科一行铩羽而归。

本案有以下争议点: 1,证据就一张照片,何以统计出来小董笑了有17次之多? 2,何为笑一次?仁科认为,笑不是一个瞬间而是一种状态,一天收取一次即可。 3,朱丹质疑,仅有口头约定,没有纸质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徐志胜反驳道:只出示一次的照片是基于隐私保护的需要,如果小董同意追加15次笑以外的费用,他们能提供所有照片。这一招制敌,小董慌了神,他天生爱笑,远不止笑过17次。

孟姐说,笑完以后闭嘴,即为一次。这样定义,非常合理,仁科再输。

关于第三点,孟姐通过解释何为“桃花坞”予以反驳并发起灵魂拷问:在桃花坞,我们只是坞民,没有原本的职业,您不是主持人,您不是冠军,我们不是演员,在桃花坞的这个本身极具抽象的大环境里,我们典当的东西很抽象,我们的合同已在灵魂签好,要不,你把灵魂拿出来!

初听朱丹的质疑,志胜有些慌了神,孟姐临危不乱,这番有理有据的阐述,让众坞民听得入了神,朱丹直言被说动了。

虽然小董拿回桃花币,但这段很精彩,也没有输家。孟姐志胜非常惊艳,小董比讲冷笑话时有趣多了,仁科再次栽在“当当铺”,真可谓越努力越心酸,证人许昕蔡文静笑点不断,闫佩伦忍俊不禁,王子奇一语惊“仁”,朱丹发起网络投票,万鹏为本案取名。但凡参与的坞民,无一不让人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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