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引用的法律条文分类,特朗普加征的关税大致可以分3部分:
(1)301关税;
这是特朗普在2018年首个任期加征的关税,因为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征收关税,所以被称为301关税,目前仍然生效。
特朗普首个任期加征的301关税,平均税率达到18%,但从2020年开始,包括拜登任期里通胀失控,对301关税里一些通胀影响较大的商品类目进行了部分豁免。
301关税本来是每4年需要审查一次,本来是2022年到期,但拜登政府在2022年延长了审查。
2024年5月,拜登政府完成了301关税审查,不但维持了原有301关税,并升级了301关税,对提高部分品类税率。
比如,对我方电动汽车加100%关税,对我方半导体加50%关税。
所以目前301关税的平均税率是不大好测算的,不同品类的关税差距非常大。
(2)232关税;
这是特朗普在今年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所加征的关税。
其中包括,今年2月10日,特朗普对所有进口至美国的钢铁和铝征收25%的关税。
4月2日,特朗普宣布对进口汽车加征25%的关税。
5月3日,美国对关键汽车零部件加征25%关税的措施已正式生效。
这些措施是针对所有国家生效。
(3)紧急权力关税;
就是这次被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裁决无效的关税,包括2月加的芬太尼关税,以及4月2日加征的“对等”关税,都是引用1977年的《国际经济紧急权力法》。
4月2日加征的对等关税里,目前只有10%基准关税生效,另外的高额对等关税则暂缓90天生效。
现在是直接被永久禁止了。
此外,2月和3月对我方加征的20%芬太尼关税,以及对加拿大和墨西哥加征的25%芬太尼关税,也都被禁止了。
法院裁定称,总统的论点:“关税将创造筹码,促使其他国家打击毒品贸易,从而使关税无效。”
但法官认为:“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关税必须直接“应对”总统在征收关税时所称的紧急情况。而芬太尼关税并非直接针对毒品贸易,而只是试图在其他国家施加经济压力。”
首先我们都很清楚,芬太尼只是特朗普为了加关税,强行找的借口,芬太尼问题是美国的问题,而不是我们的问题。
没有芬太尼,特朗普也会炮制其他借口来对我方加征关税。
这次法院的裁决,再次说明特朗普只是拿芬太尼当借口。
目前特朗普加征的关税里,2018年加征的301关税还在,今年加征的232关税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