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白嫖上瘾了!在上海,一男子借住女同事房子超10年,儿子结婚生子后,竟让女同事把房子过户给他儿子。女同事拒绝后,男子将其告了
很多网友说:这个案子让我想起有家小两口租住别人家家的房子十多年,房子坼迁时两口子竟然想分得人家的撤迁款,理由是我一直租着你的房子就应该分一半钱给我,你说可笑不可笑?
好人是可以做的,但是做之前要用法律保护自己,写好文字资料。对方签字并保存好。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太难了,住了十年了房子,还要搬出来。 老百姓想有个家,有个地方住,有错吗? 《我不是药神》中的老太太一句“我想活着,有什么错吗?”获得了多少人的支持呀? 老百姓,有什么错吗?
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