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今日多关注! 感谢大家对本头条频道的喜爱,多谢大家点赞、转发与厚爱! 言归正传,今日收到老乡报料称,这几天在广州的大源街道发生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就在近几日的下午,大源街道的旧广从公路上,有交警正在查违规电鸡(电动车)上路。有一个骑着电鸡且没戴头盔的车主,远远看到有交警查电鸡,因自己没戴头盔心里害怕,就顺手牵走了停在路边一辆电鸡上的头盔,从而躲过交警检查,当时他心里肯定美滋滋的。可是到了第二天,这个顺手牵羊拿走别人头盔的电鸡车主,接到了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说有人报警称头盔不见了,警察通过公路边的监控查到是他偷了别人的头盔,希望他到派出所处理。接到电话的电鸡车主就到派出所去了,最后警察以盗窃罪将他扣留了3天,才把他放出来。 那么新闻热点来了,以前不是听说盗窃财物不超过5000元不判刑吗?为什么这个顺手牵羊拿走一个不值百元头盔的电鸡车主就被扣留了3天呢?有懂点法律的人士吗?是不是随便拿了别人的东西都能被视为盗窃罪呢? 看来,真的是便宜莫贪,贪了将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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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官山搞笑
2025-05-30 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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