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群众黄某(男,68岁,聋哑人,与周某、刘某素不相识)从口袋中掏出一老式手铐铐住曾某双手,会同周某、刘某带着曾某前往派出所。”男孩被老大爷用手铐铐住 警方通报里这段话引起网友质疑,纷纷询问:手铐从哪里来?
警方完整通报如下: 警 情 通 报
2025年6月10日7时许,男孩曾某(男,13岁)在璧山区丁家街道公交站下车刷卡时,与身后催促的乘客周某(女,69岁)发生口角。下车后曾某击打周某面部,同行的周某丈夫刘某(男,68岁)上前还击。现场群众黄某(男,68岁,聋哑人,与周某、刘某素不相识)从口袋中掏出一老式手铐铐住曾某双手,会同周某、刘某带着曾某前往派出所。途中经群众劝解,曾某道歉,黄某解铐,大家分头离开。目前,相关人员已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公安机关正对该案及手铐来源等展开进一步调查处理。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2025年6月10日
众所周知手铐只有公安單位才能使用警械,这老人巳超越人身自由及乱用警械,巳严重违法并追究警械的来历。
在此事件中,老人妻子周某催促曾某,下车后曾某击打周某面部,曾某确实不省心,有错在先,进行教育即可。 不管老人们是没有办法吓唬也好,还仗势欺人也罢,无论什么理由,老人用手铐铐住曾某,就是老人们做错了。他们有两个错误表现:
第一错,不应该持有手铐。
第二错,不可随意给人用手铐,侵犯人权。即使小孩犯错,应该由警方及兼护人处理。
我在想这位随身携带手铐的人应该知道私用手铐拘禁他人已经违法行为。
有人猜测老人有可能是公职退休人员,一定要严查严打深挖他,如果是退休警务人员,一律不得再领取退休金,私用手铐拘禁他人已经违法了。 还有人说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年聋哑人替天行道用手铐铐住十三岁的孩子,这句话我一个标点符号都不相信。
那么,你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