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格处罚!违规为电动车充电,丰台三租户被各罚款一千元 “咱们这里是连片的村民自建

知秋漫剪社会 2025-06-11 16:28:55

顶格处罚!违规为电动车充电,丰台三租户被各罚款一千元 “咱们这里是连片的村民自建房,烧起来就‘火烧连营’了!”近日,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对大红门街道一平房区开展安全检查,3名租户被发现违规在出租房公共区域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且3人被责令整改后拒不改正。依据《北京市消防条例》相关规定,消防部门对3人作罚款处罚,“顶格”罚款一千元。丰台消防联合多部门开展“拂晓行动”。 近期,结合凌晨时段火情易发和平房区居住群体的生活特点,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开展消防夜查的基础上,开展“拂晓行动”,针对重点地区的平房区每周随机开展一次,确保及时清理火灾隐患。6月6日凌晨4时至6时,消防部门联合大红门街道、属地派出所等,对“时马邓后海”(包含时村、邓村、后村等区域)平房区开展清理检查。 在检查期间,检查组围绕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村民自建房电器线路安全、易燃可燃杂物堆积等内容,分两组对“时马邓后海”平房区开展地毯式清查,累计走访检查村民自建房50余栋,查扣室内违规充电电池及充电器13件,暂扣院内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14台,责令整改私接电线、堆物堆料等隐患7处。 “这种电池绝对不能往屋里和公共区域带,一旦烧起来火都是喷溅式的,家里的灭火手段根本灭不掉,咱们这里还是连片的村民自建房,烧起来就‘火烧连营’了!”防火监督员在对后村两处村民自建出租房检查时发现,租户李某某、王某某和孙某某3人在出租房的公共区域为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消防条例》的规定,即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面对防火监督员和街道工作人员的规劝,3人置若罔闻。目前,防火监督员已对3名租户进行约谈,并依法对李某某、孙某某和王某某各处罚款一千元。 下一步,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将联合各部门不断完善“夜间+拂晓”错时检查机制,持续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巡查整治力度,全力织密平房区消防安全防护网,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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