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在征得到丈夫的同意下,将一套价值1000多万的房子赠与了自己的弟弟。万万想不到,4年后,弟弟暗中操作,将这套房子卖了,并要求买家还清贷款。事后,他向姐姐索要1400万卖房款,被姐姐拒绝了。他认为姐姐出尔反尔,一纸诉状将姐姐、姐夫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法庭上,弟弟振振有词:“当初姐姐把房子赠与我,这房子就是我的了,我卖掉房子,她凭啥不给我卖房款?”姐姐满脸委屈,说道:“我当初把房子给你,是出于亲情,希望能帮衬你。可你私自把房子卖了,还瞒着我们,这像话吗?”姐夫也在一旁气愤地说:“这房子本就是我们夫妻的重要资产,赠与你是情分,你却这般算计,实在让人心寒。” 法官仔细审查了相关证据和情况后,严肃宣判:虽然房子已赠与弟弟,但弟弟在未告知姐姐姐夫的情况下私自售卖,且要求买家还清贷款的行为,损害了赠与人的知情权和相关权益。同时,当初赠与房产时并未明确约定卖房款的归属问题,综合考虑案件实情,弟弟应适当返还部分卖房款给姐姐姐夫。具体金额,将根据房子的增值情况、弟弟在持有期间的投入等因素,进行合理核算后判定。 听到判决,弟弟一脸懊恼,本以为胜券在握,却没想到落得这般田地。姐姐姐夫则感慨,本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却因为利益变得如此不堪。这事儿在当地传开后,大家都议论纷纷。有人觉得弟弟贪心不足,辜负了姐姐的一片好心;也有人说,这事儿一开始就该把各种情况说清楚,免得最后闹上法庭,亲情破裂。 你们说,法院这判决合理吗?遇到这种涉及大额财产赠与的事儿,怎样做才能避免类似的纠纷呢?
一女子在征得到丈夫的同意下,将一套价值1000多万的房子赠与了自己的弟弟。万万想
巴普罗独白
2025-06-11 16: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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