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良心说,郑大一附院这事如果糊弄过去了,那全国医院的口碑全毁了。
因为据病历单显示,老人一开始明明检查的就是胃炎,并不是癌症,所以哪怕是实习医生,采用保守治疗就已经能完全康复。
但是该院两位成熟医生却做了一个让人不理解的决定,直接以癌症症状安排了老人住院并进行了全胃切除手术,在明知道胃炎的基础上,对老人进行了过度医疗。
虽然病人家属以此报警,但是警方并不认定是犯罪事实,仅仅被判定为两级医疗事故。并且两名医生也仅仅只是停业一个月,取消2025年评先评优处罚。
相当于一年升职机会没有了,却获得了一个月的带薪休假。
这件事的恶劣程度在于医院明知故犯,过度治疗。如果这样的问题不被严肃处理,那以后就是感冒被当成肺炎、擦伤就要截肢了。
大家觉得是不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