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救护车的跨省救治收费问题其实跟前一阵的“飞刀”事件是一样的,当时患者家属都想着先把人救了,什么条件都答应,然后不管是人救过来还是没救过来,算账的时候就觉得自己亏了,我为啥要付这么多钱?你为啥要收这么多钱?然后就开始上媒体,然后大家一看这数字,28000啊,这么贵啊,你们坑人!实际上呢?救人的时候,送人的时候,都有风险的,你是用钱买命,把这些风险降到最低。而你的风险这个时候已经转嫁到这些医护人员的身上了。毕竟他们违规操作了。就好像这个例子:有个女的溺水,被人救上岸,由于溺水时间过久,需要做心脏复苏和人工呼吸,当时救人的这个人不是专业医护人员,做心脏复苏的时候压断了溺水者的肋骨,人是救过来了,反手就把这个救人的小伙子给告了。说他没有从业资格,导致溺水者断了两个肋骨,要他赔偿。这就跟这个救护车跨省的事情是一样的。没有看到自己得到的好处,也没有看到别人的付出。于情于理都会被骂。
关于“天价”救护车转运事件,先不讲立场,我们来讲讲道理公立机构同类转运费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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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