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他们的权力?”上海一女子在重庆网红打卡点拍照时,忽然感到眼睛刺痛,抬头查看

咸鱼永不放盐 2025-06-20 10:01:45

“谁给他们的权力?”上海一女子在重庆网红打卡点拍照时,忽然感到眼睛刺痛,抬头查看时才发现,某剧组工作人员居然用绿色激光笔对准她的眼睛,在发现女子抬头看后,工作人员仍然没有收手,最终造成女子眼睛电光性眼炎!在事情曝光后,才发现不只女子一个受害者!网友:必须曝光!

信源:长天新闻

上海女子韩女士来到重庆著名的“网红地标”白象居打卡。

“你挡镜头了!”远处,一个剧组工作人员语气生硬地大声喝道,手里握着的,正是一只绿色激光笔。他就站在拍摄设备旁,一副气焰嚣张的模样。

韩女士一下子愣住了。她不敢相信,在这片公共区域,自己只是拍了几张照片,竟然会被这样粗暴地“驱赶”!更无法理解的是,对方竟然选择用激光笔这样的危险工具照她的眼睛!

“你这样照人眼睛,你知道有多危险吗?”她气愤地质问,“公共场所,我凭什么不能站这儿拍照?”

对方却不以为然,依旧站在原地,冷漠地说:“剧组正在拍戏,你挡镜了就得让开。”

更令人震惊的是,在她抗议之后,那激光笔依然对着她晃了一下,像是故意挑衅。

眼睛越来越刺痛,视线开始模糊,韩女士知道情况不对,急忙离开白象居赶往附近的医院。

检查结果很快出来:电光性眼炎,也就是俗称的“雪盲症”,是由于强光或紫外线直射眼睛造成角膜损伤的一种病症。

眼科医生语气十分严肃地告诉她:“你这种情况是典型的激光照射造成的角膜损伤,短期内会严重流泪、红肿、怕光,如果伤到视网膜,后果可能是永久性视力损伤,甚至失明。”

韩女士听后心惊不已。

回到酒店休息几小时后,眼睛依然胀痛流泪。她越想越气,觉得此事绝不能就这么算了。

她随即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自己的经历,配上自己眼睛红肿的照片和医院的诊断单,控诉该剧组工作人员的粗暴行径。

没想到,这一发声竟然像撕开了一个盖子!

评论区瞬间炸锅,无数网友涌入留言,不仅表达对韩女士的同情,更揭露了他们自己或朋友在白象居被类似剧组“驱赶”的经历。

“我也在那儿被赶过,走了没几步就看到一个剧组在那拍戏,工作人员一点礼貌都没有,说让开就让开,还用灯晃我们。”

“他们的剧务根本不管你是不是游客,说话特别冲,有的还直接把我们照得眼睛都睁不开。”

“我朋友就是摄影爱好者,被他们用激光笔吓了一跳,还以为是设备出问题,谁想到是他们故意照人。”

有网友更是晒出了现场的视频,镜头里清晰可见几名身穿黑色服装的剧组工作人员正在片场周围来回走动,其中一人手握绿色激光笔,不断在人群中“点来点去”,游客一旦靠近或站定,激光笔就立刻照上去。

更有网友扒出,该剧组并未对白象居进行全封闭拍摄,当天现场也并未贴出任何剧组公告、提示或警示标志。

他们只是简单设置了几根路障,便“占领”了这片游客聚集区,把来拍照的游客当成“障碍”,用极其不负责任的手段强行“清场”。

韩女士看到评论区的留言越滚越多,心中百感交集。一方面是对网友的支持感激万分,另一方面则是深深的担忧:这样的剧组,到底还有多少次对普通人“动手”,却从未被追责?

事件曝光两天后,面对愈演愈烈的舆情压力,剧组方面终于在社交平台上发出一则短短数十字的所谓“致歉声明”:

“因工作人员管理不善,给游客带来不适,深感歉意,已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未来将加强管理。” 没有署名、没有具体受害者名单、没有说明后续赔偿计划。

韩女士看到后直言:“这不叫道歉,这是公关!”

网友也纷纷表达不满:

“伤了人连个正式声明都不写,就一句‘我们道歉’,当公众是空气?”

“一个公共景点,你们拍戏能占用可以理解,但不能把公共资源当成私人领地,更不能伤人。”

“必须曝光!必须彻查!不能让这种剧组再继续霸占市民的合法权益!”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使用激光笔照射他人眼睛,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

而公共场所进行拍摄活动,需严格遵守地方管理条例,若私设路障、限制市民自由出入,则涉嫌违法使用公共资源。

公众的底线,不容被肆意践踏。公众的安全,不能被娱乐产业绑架。如一位网友所言:“公共空间属于每一个人,不属于任何一个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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