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伊战争的理由恰当吗?孙玉良:中东和平的实现需要“三个勇气”】
以伊战争是以色列先动手的,并且是不宣而战。以色列依靠其强大的军事实力和科技实力,在6月13日凌晨的第一轮军事行动中就炸死了包括伊朗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武装部队参谋长、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空天军总司令、伊朗革命卫队总司令、副总司令以及两位核科学家在内的一众重要人物,激起了伊朗的强力反击。目前以伊互相攻击超过一周,各有伤亡,但总体而言以色列占了上风。
以色列给出的攻击伊朗理由,是伊朗在推进其核武器计划方面已接近“不可逆转的临界点”。想达成的战略目标,是“要将伊朗的核计划彻底从地区和世界上清除”。按西方多方情报分析认为,以色列意图通过军事压力动摇伊朗最高领袖哈梅内伊政权。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通过战争的手段达成目标,世界上只有美国、俄罗斯、以色列等几个国家这样做。请注意,这些国家是不通过联合国授权的,美国被称为“世界警察”,以色列被称为“中东小霸王”,俄罗斯没有这样的江湖绰号,但从它对乌克兰采取的“特别军事行动”来看,“北极熊”也不是好惹的,“战斗民族”的称号并非空穴来风。
美俄是当今世界上军事实力排前两位的国家,以色列跟美俄没法比,却在中东地区也是一个惹不起的角色。它是一个潜在的“核大国”,美国空军下属的反核武器扩散中心提供的材料说,以色列的核武器库中至少有400枚核弹,而且还可能拥有氢弹。以色列的硬气从何而来?论常规武器世界一流,还是妥妥的“核大国”(只是不被国际承认),这就是底气。缺陷只是国土狭小,即便实际控制面积全算上,也只有约2.8万平方公里,没有战略纵深。所以你要说以色列对其他邻国没有领土野心,恐怕是没人相信的。
所以会说的不如会听的,以色列就是想当“中东警察”,美国就是它的总后台。我看过“香港01”网署名杭子牙的一篇文章,标题是《犹太人在二战屠杀中获得的同情,被以色列在加沙消费殆尽》,我很认可其中的观点。国际法框架下,以色列的自卫权是存在边界的。《联合国宪章》第51条确认国家自卫权的同时,要求军事行动必须遵循相称性原则和区分原则。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多次指出,以军部分行动造成大规模平民伤亡与民用设施损毁,已超越自卫范畴。当加沙的医院与学校在炮火中坍塌,当联合国近东救济工程处的仓库遭袭,国际人道法的红线已被以色列多次踩踏。
以色列和伊朗的矛盾由来已久,以色列与伊朗曾经是非常友好的国家,但1979年伊朗发生伊斯兰革命后,两国反目成仇。目前两国没有外交关系不说,伊朗是拒绝承认以色列国存在的。以巴战争选边站队,伊朗是公开站在巴勒斯坦这一边的。几十年来伊朗通过资助哈马斯、黎巴嫩真主党等组织构筑“抵抗轴心”,将巴勒斯坦问题转化为地缘博弈筹码。追根溯源,新仇旧恨,以色列是早想报复伊朗的,依我看:目前的以伊战争高潮,只不过是量变达成质变,按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的硬汉性格,他是想一劳永逸地通过战争手段,解决掉伊朗问题,搬掉中东反抗力量的总后台。
以色列能达到他的目的吗?历史终将严厉审视这场悲剧中的每一方。以色列的平民也好,伊朗的平民也罢,都会成为战争的牺牲品。要知道,伊朗是一个拥有9000万人口的大国,以色列想让这样的大国臣服,谈何容易?简直是想蟒蛇吞大象。以色列对伊朗的攻击,只会带来伊朗越来越深的仇恨。军事实力不如你,未来就会有更多的9·11发生,胸中怀有仇恨的人,会用恐怖主义的办法与你同归于尽。当平民在瓦砾下窒息,当儿童在战火中永失所爱,怀有同归于尽想法的穆斯林就会越来越多。和平的实现是需要勇气的——承认对方生存权的勇气,放下历史仇恨的勇气,以及将平民生命置于政治算计之上的勇气。唯有如此,圣地的橄榄枝才能迎来重生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