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6月18日,陕西一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因将炸落的石头售卖,被以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0万元。男子不服,表示自己前前后后投入了近150万元,之所以出售矿石是为了节约清理的成本,且用于项目本身,没有获利等等,认为自己无罪,欲申请再审。 “我一心想给乡亲们修路,咋就成了罪犯?这也太冤了!” 周先生(化名)愤怒又委屈的声音说道。 在华阴竹峪村,出行不便一直是乡亲们的心病。周先生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他一心想为家乡做点实事,于是四处奔走,终于争取到政府部门审批,还拿到了 30 万元扶贫资金,准备开山修路造福乡亲。 这本该是一件能让全村人拍手称赞的好事,谁也没想到,后续会演变成一场让周更亚陷入牢狱之灾的风波。施工过程中,炸落的石头成了难题。这些石头堆在原地,要么垫路,要么就得清运到山沟里。 可后来水务局说这样会影响防洪,必须清运出去。清运费用高得吓人,周先生前前后后投入修路的钱已经近 150 万元,30 万元扶贫资金远远不够,资金压力像一块大石头,压得他喘不过气。 思来想去,为了节约清理成本,也为了能把钱继续投入到修路项目里,他把炸落的石头售卖了,想着这些钱最后还是用在修路这件事上,自己没揣一分进腰包。 然而,事情并没有朝着周先生期待的方向发展。2018 年 2 月到 7 月这段施工期后,他因将采出的花岗岩售卖或抵扣柴油款等行为,被指控犯非法采矿罪。 2019 年 4 月 29 日,法院作出判决,周先生获刑 9 个月,还要缴纳 10 万元罚金。刑满释放后,周先生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明明是为了修路,怎么就成了非法采矿?他坚信自己无罪,毅然申请再审,想要讨回一个公道。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炸开了锅。有人直言:“这看着太冤了!本意是造福乡亲,钱也没私吞,咋就犯罪了?” 也有网友理性分析:“非法采矿罪的认定得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可他是有修路审批的,石头是修路产生的附属品,处理方式是不是该区别对待?” 在这件事里,周先生的出发点纯粹又朴素,就是想给家乡修条路,让乡亲们出行方便。他争取审批、拿到扶贫资金,付出大量财力精力,没成想因为处理石头的方式,落得个获刑又罚款的结果。 可从法律角度看,非法采矿罪有其严格的构成要件,不管初衷多好,行为是否触碰法律红线得有清晰界定。但这里面的特殊情况也不容忽视,修路是政府审批的公益行为,产生的石头属于工程附属产物,和单纯以牟利为目的的非法采矿能一样吗? 周先生申请再审的结果还未可知,但这件事已经让很多人关注到基层建设中法律与现实的碰撞。希望不管最后怎样,都能给一个让大众信服、也让热心公益者安心的结果。 毕竟,我们既需要法律的公平正义,也需要鼓励更多人去为家乡、为社会做实事。
冤不冤?”6月18日,陕西一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0万元扶贫资金
红尘一梦浅笑
2025-06-22 09: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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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冬
万一是打着修路的幌卖矿石呢??以前盗墓贼不是假装修庙实则挖洞[得戚][得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