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安,一女子想让出国留学的儿子有个伴,就让儿子带着女朋友一起去,但儿子女朋友说她没钱,女子说钱她出,往后2年时间,女子无偿资助儿子女朋友65万元,不料,儿子回国后,和他女朋友分手了,这时女子觉得,65万打水漂了,想把钱要回来,于是将儿子前女友告上法庭,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信息来源:齐鲁晚报·果然视频2025年6月21日报道
小焦和小兰在国内是一对大学恋人。
小焦家里条件不错,爸妈一心想把他送到国外深造。
小兰家境普通,出国留学的钱根本凑不到,就打算毕业后直接去工作。
看着俩人感情好,焦妈妈就跑去劝小兰和她家里人一起去留学,还承诺无偿资助一部分费用,说:“帮你们走过人生的前一段路是我们为人母的责任和义务”。
小兰一听既感动又不好意思,盛情难却地答应了。
2016年到2018年,两人一起飞到国外念书。
期间,焦妈妈先后十多次给小兰转账,总共花了64万多元。
有的钱是自己存着的,有的钱是去银行贷款的。
小兰和家里人都知道这笔钱的来龙去脉,她还帮着给焦妈妈还过贷款利息。
焦妈妈微信里常说:“要用钱的时候打个招呼,生活紧张就不用给阿姨这个利息。”这些话都记录在案。
可好景不长,2019年俩人因为些琐事分了手。
分手后,焦妈妈觉得自己当初的钱全做了“打水漂”,就来找小兰要钱。
小兰说,这钱是阿姨自愿给的,从没提过让我还,无凭无据,凭什么要退?
两边僵持不下,最后闹到法院。
在法庭上,焦妈妈说她是一片好心,看到小兰学习好、懂事,才想到让她陪伴儿子。
小兰说自己无力承担留学费用,也没占谁便宜,只是接受了好意,根本没想过要借款。
法官审理时发现,这笔转账发生在《民法典》实施前,要适用当时的法律。
赠与合同要件:一方无偿给钱,另一方明确接受.
借款合同要件:要有借贷合意,还本付息义务。
焦妈妈在聊天记录里从没提“借”或“到期要还”,小兰也从没说过要把钱还回去,根本没有借贷的意思。
综合转账笔数、金额、贷款利息替还情况,法院认定64.7万里有39.7万属于无偿帮助(赠与),小兰不用返还.
剩下25万则被认为是不当得利,需要返还本金和占用利息。
诉讼费1.04万由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判决一出,很多人都说“好意外”。
本以为全赠与不还,没想到还分了两份。
有人说:“法院既照顾了焦妈妈的好心,也兼顾了公平原则。”
也有人说:“钱虽少,却教会大家做事要留痕,转账最好写清是借还是赠。”
我觉得,这场纠纷的核心不只是钱,更是事先没打好合同和心理预期。
一旦涉及几十万,哪怕最温暖的‘母爱’,也该留个书面凭证。
无论送礼还是借钱,最好约定清楚,这样才能避免节外生枝。
对此,大家怎么看?
小牛公司
要是在某些地方,女方告男方强奸,估计男的挨吃牢饭。
佛静力战
大学生可以领证,为什么不领证再一起去留学?
该死的起名
什么叫无偿?别人是给儿媳妇的,不是给外人的!你一个外人,谁给你钱?没点逼数吗?
ray huang
半包养?又不是有钱人,搞什么飞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