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导游带着2对夫妻自驾游,期间受邀与对方2名男士一起饮酒,结果因喝了一瓶酒

史纪文谭 2025-06-24 14:57:58

新疆,一导游带着2对夫妻自驾游,期间受邀与对方2名男士一起饮酒,结果因喝了一瓶酒醉酒,被送回宾馆休息后,因异常血液质型肺肿,重症肺炎,酒中毒呼吸衰竭死亡。事后,导游家属认为2对夫妻发现导游醉酒后没有将导游送医治疗等等,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向2对夫妻索赔76万元。法院这样判!(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旅游聚会中的悲剧:责任归属引发法律争议】

2023年6月,黄某作为导游,受某旅行社委派,陪同李某夫妇和卢某夫妇一同进行自驾旅游。在旅途中,某个晚上,李某邀请黄某和卢某一同用餐,双方在饭局中都喝了白酒。

大约晚上10点半左右,饭后,李某、卢某和黄某先后离开包间。李某结账后离开酒店,没想到随即发现黄某倒在地上。李某见状,立即和卢某以及酒店工作人员将黄某送回房间,并为他调节空调、垫了三个枕头,还向旅行社负责人报告了黄某的饮酒情况。

次日凌晨,旅行社负责人安排员工赵某前往酒店照料黄某。到达后,赵某发现黄某已呕吐一身,立即向上级报告。大约在凌晨1点58分,赵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将黄某送往医院抢救。

经过诊断,医生确认黄某患有血液异常的肺部疾病、重症肺炎以及酒精中毒引起的呼吸衰竭。第二天凌晨4点多,医院宣布黄某死亡,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主要诊断为“呼吸循环衰竭”。

黄某的家属得知消息后,难以接受事实,选择报警。警方介入调查,询问死者家属对死因是否存疑,是否需要进行尸检,但家属拒绝了尸检请求。经过调查,警方确认没有刑事责任存在。

然而,黄某家属认为,李某和卢某在聚餐中让黄某饮酒,应当对其饮酒行为负责,尤其是在发现黄某醉倒后,只是将其送回酒店,没有及时送医,甚至用枕头垫高黄某的头部,可能导致窒息而死。他们随即提起诉讼,要求两人共同承担死亡责任,并索赔76万元的赔偿金,包括医疗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方辩称,首先,李某没有强行劝酒或灌酒,事发后也没有离开现场,只是将黄某送回宾馆,并通知了旅行社进行照料,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其次,黄某在醉倒后,虽然呕吐,但在确认有人照看且没有明显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延迟了急救行动,导致抢救不及时。再次,黄某作为成年人,自己应对饮酒行为负责,过量饮酒的后果也应由其自己承担,李某和卢某没有直接导致黄某死亡的因果关系。

法院在审理中指出,普通社交中的饮酒行为本身并不构成责任,但在饮酒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照顾义务,比如提醒、劝阻和及时救助。判断是否应承担责任,关键在于是否尽到了这些义务。

法院还强调,没有证据证明李某或卢某在饮酒时对黄某进行劝酒或灌酒,也没有证据显示他们在发现黄某醉倒后未采取合理措施。李某在事后及时通知了负责人并安排照料,已表现出应有的责任感。至于黄某的死因,没有确凿证据显示酒精中毒或其他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黄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案一审判决后,黄某家属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合理,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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