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并非性行为的“豁免权”! 婚内强奸再上热搜!内蒙古额尔古纳市,40岁的

椎名社会 2025-06-25 22:21:48

婚姻关系并非性行为的“豁免权”!

婚内强奸再上热搜!内蒙古额尔古纳市,40岁的刘军因怀疑妻子外遇。今年3月,两人为此争吵,刘军动手打了妻子,事后想哄好她,便与她发生了性关系。然而第二天却报警称被强奸,刘军随后被刑事拘留,案件目前处于检方审查起诉阶段。 从法律层面讲,强奸罪的核心是违背妇女意志,即便在婚姻关系内,若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发生性行为,也可能触犯刑法。在此案中,仅依据现有报道,女方事后报警称非自愿,但事发时未拒绝,这让认定变得复杂。若仅因夫妻关系存续,就对婚内违背意愿的性行为网开一面,那女性在婚姻中的性自主权将无法得到保障,法律对女性权益的保护也会形同虚设 ,所以婚内强奸的认定和处理必须得到重视。 在司法实践中,婚内强奸的认定较为谨慎,通常在夫妻关系处于非正常时期,如起诉离婚阶段、分居阶段等,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更可能被认定为强奸罪。若构成强奸罪,其处罚依据与普通强奸罪相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强奸妇女情节恶劣、强奸妇女多人等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种处罚是合理且必要的,体现了法律对公民人身权利的平等保护,有助于维护婚姻中一方的性自主权,促进婚姻关系的健康和谐,符合现代法治精神和社会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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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寒江孤影

寒江孤影

6
2025-06-28 19:29

有句老话好玩不过妻,意思是半夜醒了来性致了可以直接把睡着的妻子翻过来睡,现在来个婚姻关系并非性性为的“豁免权”那请问结婚的意义是什么,就是让女的加房产证名字加几十万彩礼吗?

寿卿山人 回复 06-28 20:50
有些东西是母鸡打鸣现象,拿来说成创新,怪哉否?

BANGBANG 回复 寿卿山人 06-28 23:33
那叫 牝鸡司晨[狗头]

跨宇宙外卖员

跨宇宙外卖员

4
2025-06-28 12:30

谁敢把女儿嫁给分文不存的男人,谁敢?谁敢?天坑慎入。天坑慎入。连几万块彩礼都存不到,还敢结婚。丢人,不要脸,你这就是奔着做渣男去的,白嫖顾不了家的穷人,结婚干什么。没点自知之明。尤其是那些30多的男人,其实都不打算结婚的了。大龄女子也不要找了,单着挺好,一大把年纪了还做梦给谁看啊。一个亿的女人老了还在做梦。而男的早就不打算结了,两个苦逼忙到退休不好玩。大龄就选择单身吧,看你们吵架能解决大龄穷逼结婚后要赚钱到70岁的问题吗,不要结了。我是为了大家好。接受现实再做梦也行。最后问一句谁敢把女儿嫁给分文不存的男人,我只能说天坑慎入。最后就是不要找高价彩礼的女人尤其是大龄女人,她们都不知道被骗了多少次,大概率几手货的人。每次被骗家里人都不同意。

BANGBANG

BANGBANG

3
2025-06-28 23:31

他打老婆,报警必须算家暴殴打配偶,让他蹲监狱。算强奸,不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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