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事故商场与厂家责任划分?   生活中常有人抱怨:踩空一级台阶都会崴脚,可

史书先生 2025-06-27 17:49:12

自动扶梯事故商场与厂家责任划分?   生活中常有人抱怨:踩空一级台阶都会崴脚,可当自动扶梯突然“咬人”,这就不再是小事了。   意外发生时,商场和厂家总像两个推诿的高手,消费者夹在中间成了“皮球”,这责任到底该怎么分?   2019年,北京朝阳大悦城发生一起令人揪心的事故。   一名5岁男孩在乘坐下行扶梯时,右脚突然被卷入梯级与裙板间的缝隙。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中,母亲拼命拉扯却无济于事。   最终导致男孩三根脚趾严重挤压伤,面临终身残疾风险。   事后调查发现,该扶梯右侧裙板防夹装置早已失效,梳齿板也存在严重变形缺失。这些本该被定期检查排除的安全隐患,成了伤害孩子的隐形凶手。   《民法典》第1198条明确规定:商场等经营场所必须对顾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因此,设备维护要到位,扶梯需定期专业检修,至少每15天一次,国标有强制规定,发现梳齿板损坏、防夹毛刷缺失等问题必须立即停梯维修。     风险警示不能少,如“紧握扶手”“看管孩童”“避免洞洞鞋”等提示标识需清晰可见。     应急反应要迅速,事故发生后,商场须立即停梯、救助伤者、保护现场。     外包不等于甩锅,即使维保外包给厂家或第三方,商场仍是最终责任主体。   案例中,失效的防夹装置和变形梳齿板,直接暴露了商场日常维保的严重疏漏,责任板上钉钉。   如果伤害根源是扶梯本身的设计缺陷或制造瑕疵,如材料强度不足导致梯级断裂,厂家需依据《民法典》第1202条承担产品责任。   即便商场维保到位,只要证明产品存在不合理危险,比如设计上缝隙过大易夹脚,厂家就难辞其咎。     例如,调查证实扶梯裙板缝隙设计远超安全标准,或关键部件使用劣质材料导致过早老化断裂,厂家就是主责方。   混合责任是常见的现实困境,实践中,事故往往是多因一果。   如果是商场维保不力加产品本身存在缺陷,则双方按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当然,家长未看管好幼童任其攀爬玩耍,或成年人违规逆行、倚靠侧板导致事故,可减轻侵权方责任。   但需注意,商场不能因顾客有小过失就完全免责,安全保障义务是刚性要求。   因此,顾客乘坐电梯要注意安全,更要带好孩子。   商家维保不是走过场,要严格按国家标准频次和项目执行,记录存档备查。     安全警示要“扎眼”,标识位置醒目、内容易懂、图文结合。     扶梯生产或者维保企业,牢记质量是生命线,杜绝设计缺陷与偷工减料,符合国标等强制标准。     发现批次性缺陷必须立即行动,拖沓等于埋雷。   扶梯事故中的责任划分,绝非简单“各打五十大板”,而是用证据还原真相,让过错方付出代价,为受害者讨回公道。   只有商场、厂家、消费者都真正绷紧安全之弦,那道平稳运行的金属阶梯,才不会成为吞噬幸福的陷阱。

0 阅读:2
史书先生

史书先生

岁月如烟,我是史书先生,倾尽文字,绘就传世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