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猷君说:我读大学时就相中肤白貌美的奚梦瑶,为了追到她,我开始精心设局
那会儿我还是个愣头青,满脑子想着怎么把这位女神收入囊中。打听到她签了一档恋爱综艺,我眼睛一亮,机会这不就来了?为了挤进她的世界,我甚至找了个理由,退出了《最强大脑》。
我慢慢摸索出她的喜好,比如她喜欢逛菜市场,喜欢那种烟火气。我就硬着头皮陪她去,第一次见她蹲在地上挑胡萝卜,拔出一根带着泥的,眼睛亮得像发现新大陆。我站在旁边,穿着刚熨好的衬衫,手足无措,生怕泥巴蹭到袖子上。她笑着递给我一根:你试试,土里长的,比超市新鲜。我咬了一口,嘎嘣脆,土腥味儿直冲脑门,但看她笑得那么开心,我觉得这泥巴味儿都值了。
追到她之后,我才发现,真正被拿下的是我自己。奚梦瑶根本不是外界传的那种高攀豪门的娇花,她接地气得让我这个少爷自愧不如。她带我去夜市吃臭豆腐,我捏着鼻子咽下一块,差点没吐出来,她却吃得津津有味,筷子还夹着块豆腐在我面前晃:再来一口,胆子别那么小!
还有一次,她非要教我用缝纫机补衣服。我这双手,平时也就敲敲键盘、签签合同,哪会这些?踩着踏板,针线咔咔响,我手忙脚乱,愣是把裤子缝得像个麻袋。她在一旁笑得肚子疼,接过针线,三下五除二就把活儿干得漂漂亮亮。我看着她熟练的样子,忽然觉得她比任何T台上的她都耀眼。跟她在一起,我才知道生活可以这么鲜活
我们家有句老话:听老婆话会发达。我爸跟我爷爷那辈儿都信这个,我以前觉得是句玩笑,现在深有体会。奚梦瑶不是那种事事管着我的霸道老婆,但她总能让我看到自己的不足,然后心甘情愿去改。比如她让我学会收拾房间,叠衣服得像她那样,边角整齐得像军队里的豆腐块。我试了三次,叠得跟包子似的,她还是夸我:进步了,下次再来!我嘴上嫌麻烦,心里却美滋滋。
现在回想追她的那些日子,我觉得自己像个傻小子,费尽心思设局,结果反被她套路了一辈子。不过,谁让我乐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