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21个小学生想聚餐,凑了300元钱,问老板娘够不够。老板娘说了个善意的

代码诗人 2025-06-30 11:58:20

江西九江,21个小学生想聚餐,凑了300元钱,问老板娘够不够。老板娘说了个善意的谎言:“够!”结果,她自己贴了300元,按照600元的标准,为孩子们上了一桌丰盛的宴席。网友们纷纷感叹:这是遇到善良人了! 据第1眼新闻6月29日报道,杨颖是做餐饮的,她的菜品十里八乡的人都知道,美味得不得了。当天,她正和往常一样在接待进店的顾客,这时突然跑进来两位小孩子。原本以为是哪位顾客的孩子,于是她赶紧询问:“你们的爸爸妈妈在哪里?” 两个小孩子眨巴眨巴眼睛,看着杨颖说:“你们这里接待小孩子聚餐吗?” 杨颖也愣了一下,不过马上反应过来,问道:“你们是什么聚餐呀?说来我听听。” 其中一位小女孩马上说道:“我们马上毕业了,有21个学生凑了300元钱,想在你这里来聚餐,可以吗?” 杨颖马上愣了一下,21个小孩子300元钱不够呀。不过她马上问:“你们的钱是怎么来的呢?父母给的吗?” 小女孩说:“不是的,是我们的零花钱都凑起来,凑到了300元钱,够不够呢?” 杨颖明白了,这是学生为了留念想在自己这里聚餐,300元钱自然不够了。但是她并没有说真话,而是说:“当然够!你们来就是了,把时间预定一下。” 小女孩特别高兴,预定好时间后,老板娘就交代服务员:等他们来了,给他们安排包间,让他们好好享受毕业的聚餐。 但店员也在旁边听到了,就问杨颖:“老板娘,这300元钱,21个小孩子也不够呀,到时候怎么给他们安排菜品呢?小孩子都是贪吃肉食的,到时候如果全是素菜,他们会失落的呀。” 杨颖望着服务员说:“怎么可能给他们全素菜呢?既然答应了他们,这是他们人生最美好的时刻,肯定不会让他们不尽兴的,到时候就按照600元的标准给他们弄就行了。” 服务员诧异:“那剩余的300找他们父母要吗?” 杨颖轻拍服务员的额头说:“你笨呀,我们店每天那么多生意,这300元钱你老板就贴不起吗?” 这时,服务员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自家老板要自费给他们贴300元钱,让他们享受600元的待遇。这也太好了,之前自己没有看错,自家老板娘就是大度! 到了小学生来的那一天,服务员早就给他们安排好了包间,打扫得干干净净,让他们入座。并且上的每一道菜都是新鲜可口,肉类占当天菜谱的95%,其余的就是一道素菜、一道汤菜,让他们在享用完美食的时候,可以适当喝喝汤、吃吃素菜,让营养均衡。 杨颖还特意进了包间给他们拍了美美的照片,她知道这是他们六年来情谊的一个汇聚和延续。 杨颖还淡淡地说:“我们小时候就没有你们这么有情义,也没有你们这么聪明,还可以自己给自己办这么一个盛大的聚会。” 小孩子们也高兴得不得了,称赞杨颖的菜肴美味,菜品又丰盛。但他们不知道,杨颖自掏了300元钱,才让他们有如此丰盛的宴席。 后来老板娘也把这个视频发布了出来,因为她高兴呀,小朋友们信赖她的餐厅,她也被他们的情谊所感染到了。她想让大家都看一看,小朋友之间的情谊有多么真,也想让大家知道自己也参与了其中,不想让他们不尽兴,所以自掏了300元钱,为他们奉献了一场美味盛宴。 网友们也称老板娘格局大,是个人美心善的老板,祝她生意兴隆,青春永驻。 一、老板娘自掏腰包补贴300元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定性?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杨颖自掏腰包补贴300元,按照600元标准为孩子们提供宴席,这一行为可视为赠与行为。她自愿将价值300元的餐饮服务无偿给予孩子们,孩子们到店消费接受服务,即完成了赠与合同的成立。且这种基于善良道德行为的赠与,更具有积极意义。 二、如果老板娘当时告知孩子们钱不够,拒绝他们在店内聚餐,是否违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 商家有自主经营权,在孩子们所带金额明显无法达到正常消费标准时,杨颖若拒绝,并不违法。因为交易需建立在公平合理基础上,若强行要求商家以极低价格提供服务,对商家不公平。只要杨颖拒绝时不存在歧视等违反平等原则的情况,是在行使其合法权利。 三、小学生自行凑钱聚餐,家长是否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 如果聚餐过程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孩子受伤等情况,家长可能因未尽到监护职责而需承担一定责任。家长也有责任引导孩子树立正确消费观,在孩子自主进行较大金额金钱支配时,应适当关注和引导 。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第1眼新闻202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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