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自受!《都市快报橙柿互动》视频报道:6月28日凌晨,广州一酒店发生一起因借伞需预付押金引发的冲突——几个男子想到外面喝酒,找前台借伞,前台要求他们预付50元押金,并解释押金是为了防止物品丢失,否则损失需由前台个人承担。男子因50元押金用水瓶砸向服务员。目前,该男子已被拘留,酒店方面拒绝调解。 大家怎么看待这件事?我个人认为,被拘男子属于自作自受。人们常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借伞支付押金是酒店的规矩,既然要借,就必须按规矩做——你是天王老子,还是这家酒店是你家开的?凭什么摆谱为难服务员?拿水瓶砸人更是没素质的表现。既缺乏规则意识,又以强凌弱,好在我们是法治社会,不让他吃点苦头,他还真不知道自己是谁、吃几碗饭? 我完全赞同酒店不调解的做法,就该给他点教训。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你们觉得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吗?
浙江永康,一女子和一男子商定以1800元价格发生关系,男子精力旺盛想要索取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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