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国家利益:中以合作的价值与哈马斯的本质】 在国际关系中,国家利益始终是

戴梦维佳佳 2025-07-05 09:58:45

【理性看待国家利益:中以合作的价值与哈马斯的本质】 在国际关系中,国家利益始终是外交决策的根本准则。中国与以色列蓬勃发展的合作关系,与同哈马斯组织的零互动形成鲜明对比,这一现象值得深入分析。 中以合作的实质价值 2024年,中国与以色列双边贸易额超过227亿美元,呈现出高度互补性。中国出口机电产品、汽车零部件等工业制成品,进口以色列的光学设备、电子元器件等高技术产品。这种互利共赢的经贸关系为国家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中以农业技术合作成效显著。以色列的智能灌溉、无土栽培等技术在中国西北干旱地区推广应用,使农作物产量平均提高30%以上。新疆某棉区采用以色列滴灌技术后,节水40%的同时增产25%。在水资源领域,以色列领先的海水淡化技术已在中国沿海城市落地,产水成本降低20%以上。 新能源与医疗合作同样成果丰硕。以色列的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技术正通过联合实验室在中国实现商业化。医疗领域的胶囊内镜等创新产品已进入中国300多家医院,提升了诊疗水平。 哈马斯的恐怖主义本质 与中以合作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哈马斯组织的极端暴力行径。该组织宪章明确拒绝承认以色列的生存权,主张通过暴力手段消灭以色列。2023年10月7日的突袭中,哈马斯武装分子杀害1200多名以色列平民,包括大量妇女儿童,其暴行已构成战争罪和反人类罪。 哈马斯长期将军事设施设在居民区、医院下方,利用平民作为"人肉盾牌"。其治理下的加沙地带经济凋敝,却耗费巨资建造500公里军事地道。这种重军事轻民生的治理模式与中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全背离。 国际共识与国家利益 国际社会对哈马斯的恐怖主义性质已有明确认定。2024年5月,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申请对三名哈马斯领导人签发逮捕令,指控其犯下战争罪和反人类罪。欧盟、美国等主要经济体都将哈马斯列为恐怖组织。 从国家利益角度考量,与以色列合作能获得切实的技术和经贸收益,而与哈马斯交往不仅毫无所得,还可能损害国际形象。以色列的创新体系对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而哈马斯则没有任何值得借鉴的发展模式。 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应继续深化与以色列的互利合作,同时坚持不与恐怖组织往来的原则立场。这一选择既符合国际规范,也最有利于维护国家长远利益。在国际事务中,理性应当超越情感,国家利益必须成为最高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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