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男子收养五岁女童,利用生活之便对其侵犯。女童在读中学时,将此事告诉同学。随

姜海楠聊社会 2025-07-06 22:50:13

死刑!男子收养五岁女童,利用生活之便对其侵犯。女童在读中学时,将此事告诉同学。随后,同学将此事告知老师,男子最终被抓捕。事后发现,该男子另外还侵犯了四名未成年人!

据北京日报7月6日报道,顾某以收养名义将五岁女童小优带回家中,表面嘘寒问暖,实则暗藏罪恶。从身体接触到实施性侵,他用“逐出家门”的威胁堵住孩子的嘴。小优在恐惧中沉默多年,直到初中向同学吐露真相,才在老师帮助下报警。更令人发指的是,警方调查发现,顾某竟性侵了包括小优在内的五名未成年人。

小优的遭遇堪称现实版《熔炉》。五岁时,她以为顾某是“救命恩人”,却不知对方早已瞄准她的无助。顾某的“照顾”充满算计:先以美食和关怀降低戒备,再逐步实施侵犯。当小优逐渐懂事,他又用“无家可归”的威胁封住她的嘴。这种“糖衣+枷锁”的控制手段,让无数受害者陷入“不敢说、不能说”的深渊。

转机出现在小优向同学倾诉之后。这位来自健全家庭的女孩,因父母长期性教育而具备法律意识,第一时间将线索告知班主任。老师没有选择“家丑不可外扬”,而是迅速上报校领导并报警。这一连串反应,正是2020年《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的生动实践——教师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群体,履行了“发现即报告”的法定义务,为案件侦破争取了关键时间。

顾某的死刑判决,彰显了法律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零容忍。《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奸淫幼女多人属于“情节恶劣”,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本案中,顾某性侵五名未成年人,手段恶劣且持续时间长,符合“多人”加重情节,最终被依法判处死刑。这一结果,不仅为受害者讨回公道,更向社会传递了“保护孩子就是保护未来”的强烈信号。

案件暴露的另一个问题是收养监管的缺位。网友疾呼:“收养不能一收了之,必须建立跟踪回访机制!”专家指出,我国《收养法》虽规定收养后需进行家庭调查,但实践中往往流于形式。尤其当收养人为单身男性且收养女孩时,更需严格审查其动机与品行。或许,唯有建立“收养前评估+收养后定期回访”的全流程监管,才能堵住“以爱为名”的犯罪通道。

小优的沉默,折射出性教育的迫切性。若她早知“身体界限”与“法律维权”,或许能更早挣脱魔爪。反观那位举报的同学,因家庭性教育到位而具备判断力,这提示我们:性教育不是“洪水猛兽”,而是孩子保护自己的“武器”。正如律师所言:“告诉孩子‘哪里不能碰’‘遇到侵害要告诉谁’,比遮遮掩掩更能预防悲剧。”

如今,顾某已为自己的罪行付出终极代价,但五个孩子被摧毁的童年永远无法弥补。这起案件警示我们:保护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的重拳,更需要制度的完善、教育的普及,以及每一个成年人的觉醒——因为,你今天的忽视,可能就是明天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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