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行车撞上千斤顶,车主起诉高速公路管理中心索赔,法院判了 2024年9月1

青一说 2025-07-08 16:19:07

高速路行车撞上千斤顶,车主起诉高速公路管理中心索赔,法院判了

2024年9月12日中午,一辆新能源汽车在海南环岛高速公路上平稳行驶时,突然撞上了路中央掉落的千斤顶,导致车辆严重受损,电池报废,维修费用高达4.9万元。事发后,车主林某在第二天携带交通事故证明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寻求赔偿,但遭到拒绝,理由是千斤顶的所有权归属于其他车辆的使用者,林某应向其追偿。因多次协商未果,林某将高速公路管理局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车辆维修费用。

案情经过显示,林某当天驾驶车辆经过距离老城互通约3公里的路段时,突然撞上掉落在路中央的千斤顶。事故发生后,林某立即联系交警部门,取得事故证明。由于没有投保车辆损失险,加之电池更换费用较高,林某直到几个月后才将车辆送修。维修完成后,他向高速公路管理局索赔,但被告知责任应由遗撒千斤顶的车辆所有人承担。双方多次交涉未果,林某便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责任。高速公路管理局辩称,事故发生时,日间天气晴朗,管理人员在早上和下午都进行了巡查,未发现遗撒物品,且千斤顶体积较大,颜色明显,理应被及时清理。管理局还指出,事故发生时13时左右未在巡查记录中体现,存在巡查遗漏的可能。而林某作为驾驶员,在能见度良好的白天行驶时,没有保持足够的警惕,未能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法院最终判定,管理局未能充分履行其巡查职责,未能及时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因而应承担部分责任。同时,林某在驾驶时未保持应有的警惕,也应承担一半责任。综上,法院判决高速公路管理局赔偿林某2.4万元。

律师提醒:道路安全是公共责任

此次案件提醒我们,交通事故的责任往往是多方面的。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巡查力度,确保道路安全;而驾驶员也应提高警觉性,遵守交通规则。在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开启警示灯,合理设置警示标志,及时报警并采集现场证据,是保障权益的关键措施。专业律师建议,遇到类似事件,应留意事故现场的详细照片、对方驾驶员的身份信息,以及相关监控录像,确保维权顺利进行。

(来源:法治时报)图片来源于网络

0 阅读:76
青一说

青一说

春阴酿雨初放晴,疏柳残烟青一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