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深夜回出租屋,发现室友和一陌生女子在卧室发生关系。男子悄悄拿出手机拍

洁说圈 2025-07-19 12:55:38

重庆一男子,深夜回出租屋,发现室友和一陌生女子在卧室发生关系。男子悄悄拿出手机拍照发给室友的女朋友。谁知,室友女朋友竟将照片传播了出去,陌生女子一气之下将男子告上法院,要求他道歉,并赔偿1万块精神损失费。男子辩称“我拍摄照片的房屋是我们共同租住的,并非他的私密空间”,然而法院最终的判决让人意想不到!(本文信息来源:裁判文书网)   出租楼的楼道灯忽明忽暗,谢某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合租屋,却发现门被反锁。他骂了一句,懒得敲门,干脆踩着窗台翻进客厅。屋内没开灯,但卧室门缝透出的微光和隐约的喘息声让他瞬间明白,室友陈某带人回来了。   只见他蹑手蹑脚地靠近,透过半掩的门缝,借着手机屏幕的微光,看清了床上纠缠的身影。一个陌生的女人,长发散乱,背对着门。     谢某的第一反应不是尴尬或回避,而是冷笑。他知道陈某有个异地恋的女友,两人经常视频腻歪,没想到背地里玩这一出。他悄悄举起手机,对准床上的两人,连拍几张,甚至还录了一段视频。   “这下有好戏看了。”屏幕的冷光映在他脸上,一切录制完毕后,他便顺手把照片发给了陈某的女友,附上一句:“你男朋友挺会玩啊。”     陈某的女友收到消息后,先是震惊,随后愤怒席卷全身。她没有质问男友,而是直接把照片转发给了几个闺蜜,咬牙切齿地敲下一行字:“看看这渣男!”闺蜜们又惊又怒,有人劝她冷静,有人怂恿她曝光。   情绪失控之下,她将照片发到了学校的匿名群。短短几小时,照片像病毒一样扩散,班级群、校友群、甚至校园论坛都开始疯传。有人认出了照片里的女生是隔壁学院的冉某。平时文静低调,没想到私底下……流言越传越离谱,有人揣测她是“惯犯”,有人嘲笑她“装清高”。     冉某的手机炸了。无数条陌生消息涌进来,有好奇打探的,有阴阳怪气的,甚至还有猥琐的骚扰。她浑身发抖,眼泪砸在屏幕上,却不知道怎么解释。   她只是和陈某互有好感,那天晚上两人喝了点酒,一时冲动,没想到会被偷拍,更没想到自己的脸会被全校围观。她蜷缩在宿舍床上,耳边嗡嗡作响,仿佛所有人都在指指点点。     愤怒和羞耻让她决定反击。她找到谢某,声音发抖:“你凭什么拍我?凭什么把我的照片到处传?”谢某却一脸无所谓:“我又没发到网上,只是让他女朋友看清渣男真面目,关你什么事?再说了,这房子我也付了租金,我想拍就拍。”   这番话语让冉某气得浑身发颤,最终一纸诉状将他告上法庭。     法院的判决让谢某傻了眼。法官严肃地指出,卧室是私密空间,拍摄并传播他人隐私已构成侵权。尽管谢某狡辩自己只是“揭露真相”,但法律不会为他的恶意开脱。   最终,他不仅要删除所有照片,还得连续半个月在朋友圈公开道歉,并赔偿冉某3500元。判决书下来的那天,谢某脸色铁青,而陈某的女友也后悔了,因为她本想惩罚男友,却毁了一个无辜女生的名誉。     只能说,人性的丑陋往往藏在“正义”的幌子下。谢某自以为在揭穿虚伪,实则满足的是窥私欲和报复心;陈某的女友被愤怒支配,却成了流言的推手。而冉某,一个普通的女孩,只因一次私密行为被曝光,就承受了难以想象的羞辱。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堂法律课,更是一面照妖镜。因为在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也可能在无意间成为加害者。隐私的边界,从来不是“我觉得”,而是法律和道德共同划定的红线。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大家到下方评论区留言共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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