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无语事件又发生了!
辽宁,一40岁已婚女子,在KTV看上26岁小伙,当场给小伙转账1216块示爱,还谎称自己是单身,事后两人发生关系并经常幽会,女子为小伙花了8万多!结果丈夫一怒告上法庭,法院直接判小伙全额退钱——原来给情人花钱,不仅伤感情还可能违法!
或许在大姐眼里这是浪漫的姐弟恋,可是大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玩的浪漫,小伙竟理直气壮收钱,最后全成了“不当得利”。法官翻着民法典敲黑板:婚姻存续期间,单方大额赠与情人,配偶有权要回!那些想靠“软饭”致富的年轻人该醒了,这年头法律可不认“你情我愿”的糊涂账。
这世道真乱,就不能好好过日子嘛,非要出去找,婚姻里应守本分,拿共同财产瞎折腾,法律可不纵容。本本分分不管啥情况,都得守住道德和法律底线,踏踏实实过日子才靠谱啊!
社会是鼓励真爱的,但若涉及不正当金钱交易,违背公序良俗,当就要不得了…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不能找有配偶的对象,否则拿到钱也会退回去,大家觉得这件事小伙冤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