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昆明金碧路,李某某一脚油门猛下去,直接撞飞电动车和行人,然后疯狂逃逸。最狠的是,逃窜过程中又二次撞击其他车辆和行人,最后造成 2 人身亡、4 人轻伤、5 人轻微伤。虽说他没酒驾毒驾,但这逃逸的性质简直恶劣到极点,本可以避免的伤亡全因为他的逃逸,他这就是 “马路杀手” 的典型代表啊。 再看昆明警方,接警后迅速联动 120 救援,24 小时内就抓住肇事者,还把情况详细通报,效率那是杠杠的。更绝的是,网上出现 “131 人死亡、飞行员被击毙” 这种离谱谣言,昆明公安直接硬核辟谣:“假的!直接报警!”,直接把谣言扼杀在摇篮里,避免恐慌扩散。 再深挖一下,李某今年 49 岁,本地人,开着越野车在市区横冲直撞,事后竟然选择逃逸,暴露出有些驾驶员 “撞了就跑可能没事” 的错误心态。但现实是,逃逸致死案按刑法第 133 条,能判 7 年以上,这次案件正在刑责深挖中。我寻思着,交警是不是该多宣传 “逃逸重罚” 的案例,让大伙都看清这事儿的严重性。 城市道路可不是《GTA》游戏现场,一脚油门下去,背后是鲜活的人命。这起事故也给我们敲响警钟,事故后救人报警是底线,逃逸就等于递刀杀人。交管部门要是能借这事儿搞 “零容忍逃逸” 专项行动,用真实案例普法,让那些马路怂人知道,监狱正等着他们呢!不过,这场事故背后,还隐藏着多少侥幸心理在作祟?以后又该如何杜绝?都值得我们深思。#昆明汽车撞人致2死9伤 司机被抓#
“聪明过头了!”河南一男子骑电动车等妻子,期间趁妻子还没出现,特意把电动车往后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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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7xxx62
一个刑责很低的故意杀人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