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7月20日报道,上海,男子在家中吃馒头,可吃着吃着,他竟突然倒地,噎死了。家属火化完遗体后,想起曾给男子买过意外险,理赔金10万,可保 险公司却说,噎死不属于意外身故,同时属于免责情形,因此拒绝赔付。双方闹到法庭,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2023年深秋,上海的一位潘先生正在家中和母亲吃饭,餐桌上没什么特别的饭菜,就是馒头和家常小菜,吃着吃着,潘先生突然脸色发白,身体一晃,直接倒在了地上,嘴里的馒头还没咽下去。
潘先生母亲当时吓得六神无主,第一反应就是跑去邻居家求救,等救护车赶到现场时,潘先生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跳,医护人员检查后,在他喉咙里发现还有一大块没咽下去的馒头堵着,医院开出的死亡证明上写着“猝死”。
家人含泪办完丧事,情绪还没缓过来,几天后在整理他的东西时,意外翻出一份他七年前买的意外保险,保额10万元,有效期一直到2047年。
家人觉得这份保险,可能就是潘先生早年为防万一留下的一点保障,他明明是吃东西噎住,怎么说都属于意外事故,按理说应该可以申请理赔。
于是他们把资料准备好,向保险公司递交了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审核完材料后,明确表示拒赔。
他们的理由是,潘先生的死亡属于“猝死”,不算“意外”,而猝死在保险合同中属于免责范围,不在赔付范围之内。
保险公司把潘先生以前的体检记录翻了出来,说他早就被查出有高血压和心脏方面的毛病,所以他们怀疑这次的死亡,很可能是因为心脏突然出了问题,这种情况就属于“猝死”,而不是“意外死亡”,所以他们拒绝理赔。
可潘先生的家人完全不认这个说法。他们觉得,潘先生平时也经常吃馒头,从来没出过事,这次就是因为不小心卡住了气管,人才会突然倒下,不是身体先出问题才发生意外。
而且急救人员在现场清清楚楚看到他喉咙里堵着大块馒头,这就说明人是被噎死的,怎么能说是心脏病发作?
一边说是意外,一边咬定是猝死,双方各执一词,谈不出结果,家属越想越觉得憋屈,觉得亲人辛苦一辈子,买了保险,最后真出事了却得不到赔偿,实在说不过去。
最后,他们决定不再私下协商,直接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让法院来判个明白,也为去世的亲人争个说法。
案子到了法庭上,法官很快注意到两个问题,其一的问题在于潘先生家属,他们并没有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而是在遗体已经火化后才报案申请理赔。
因为没有尸检,死因就成了无法查证的争议点,如果不能确认是意外死亡,而又没有及时保留证据,那么保险公司有权不赔。
第二个问题则是保险公司自身,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必须在签合同的时候用显眼方式提醒投保人,比如加粗字体或红字标注,并要向投保人进行清楚说明。
于是,这场官司卡在了中间,谁都没有十足把握,潘先生的家人拿不出确切证据证明是意外,保险公司也可能无法证明免责条款有效。
为了避免旷日持久的拉锯战,法院组织了调解,在法官的协调下,保险公司表示,虽然按条款可以不赔,但考虑到人道因素,愿意在之前已经支付的2万元基础上,再额外赔偿2.8万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家属虽然还是觉得遗憾,但也接受了这个结果,她说:“虽然不是10万,但也算有个交代,心里不那么堵得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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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就是你没有交保费,你是大爷。你交了保费你就是孙子。
三防牛老大 回复 07-22 20:52
很单位亦如此
顺丰
保险交款时,这也保那也保,出了险这也不保那也不保。
东尼
能不能这样理解.客户买保险时体检就知道这些病不赔.但又照收保费.又不提醒客户这些因素.等出事了不赔.怪不得保险公司都起这么高的建筑.无本生意
风和日丽
保险公司就这两种情况不赔,这也不赔,那也不赔
四海中华
[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用户10xxx53
他是故意噎死的。。
用户10xxx55 回复 07-22 22:49
你来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