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湖北一男子酒后去按摩,醉得稀里糊涂回家,次日摸出兜里一万多现金,酒醒后慌了报警,结果监控一照,脸都绿了——哪是天上掉馅饼,是他醉懵懵拔了店摄像头,揣走了人家收银台的钱!醉得连自己干啥都忘了,还真当是捡着宝,这事儿啊,酒是催化剂,可不是免责牌!
那老兄估计喝得连自家门牌号都认不全,按摩完出门直打晃,到家倒头就睡。第二天天刚亮,迷迷糊糊摸裤兜,指尖触到一沓硬邦邦的纸——数了三遍,一万二!他盯着钱发愣,昨晚记忆像被橡皮擦抹了,只记得按摩时头晕,之后的事儿全断片。朋友听说他平白无故多了钱,直拍大腿:“你小子不会是捡着钱了吧?”他挠着头犯嘀咕,可钱在自己兜里揣着,总不能是别人塞的吧?
越琢磨越不对劲,他咬咬牙报了警。警察调监控一看,他差点没把刚喝的豆浆喷出来——画面里他揉着眼睛出了按摩店,看四下没人,竟踮着脚爬到门口摄像头底下,伸手“咔”一下把摄像头拔了!然后猫着腰溜进店里,对着收银台一通翻找,揣着钱撒腿就跑。等他酒劲过了再看回放,自己都臊得脚趾抠出三室一厅:“合着我昨晚是梦游作案啊?”
要说这事儿逗不逗?可细想还有点心酸。现在不少人喝酒上头,干了糊涂事儿就甩锅:“我喝多了,不记得了。”好像酒精能当免罪金牌似的。上个月我表弟就干过类似的事儿——跟朋友撸串喝了半斤白的,散场时看路边电动车没锁,想着“反正喝多了记不住”,直接骑回家当“战利品”。结果第二天车主找上门,他拍着胸脯喊冤:“我真的啥都不记得!”最后赔了三千块才了事,他媳妇骂他:“喝多了就能随便拿别人东西?你当这是小孩过家家呢?”
咱说实在的,法律可不管你醉没醉。刑法里早写明白了,生理性醉酒不影响刑事责任能力,你醉得再彻底,做的事儿也得担着。就像这按摩店的钱,本来是人家辛辛苦苦挣的,他倒好,借着酒劲当起“梁上君子”,以为自己占了便宜,最后还不是得把钱还回去,还得挨顿批评教育?
有人可能觉得:“不就千把块钱吗?至于闹成这样?”可这事儿往深了想,反映的是有些人法律意识淡薄。总觉得“喝多了”能当挡箭牌,干了坏事就想赖账。可你醉的时候脑子不清醒,可法律条文清醒着呢;你记不住自己干了啥,可监控镜头清醒着呢;你觉得“不就点小钱”,可失主可能就指着这笔钱交房租、给孩子买奶粉呢?
再说说这老兄,钱还回去后,估计得被按摩店老板念叨好几天:“你要是真缺钱,跟我说一声啊!偷钱算怎么回事?”现在想想,他这哪是“天降横财”,分明是“天降麻烦”。要不是监控留了证据,他可能至今还觉得是自己“运气好”,可等真被查出来,名声坏了,还得搭进去时间精力,这便宜占得划算吗?
咱普通人喝酒图个乐呵,可得记着:酒是穿肠的毒药,不是犯罪的借口。喝之前要想想,自己能喝多少,喝醉了会不会闯祸;喝完了要留个神,别干糊涂事。要是真因为醉酒犯了错,也别想着“我没记性就不用负责”,该道歉道歉,该赔偿赔偿,这才是成年人该有的担当。
说到底,这世上哪有免费的午餐?就算真有“天降横财”,那也可能是烫手的山芋。与其等着“捡钱”,不如踏踏实实干活挣钱。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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