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6岁女孩在家上厕所时,不慎摔倒身亡。家属悲痛之余,想到学校曾为女孩买过一份15万元的意外保险,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不料,保险公司认为没有证据表明女孩是意外摔死的,很有可能是因病摔死的,拒绝理赔。家属气急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根据长沙政法7月23日报道,这起事件发生在2024年7月,如今裁判文书网才终于公布了这起案件的最终裁决结果!
河南某户人家,16岁女孩在家使用卫生间时发生意外,卫生间门口那道不起眼的挡水条成了致命陷阱,女孩被绊倒,身体失控重重砸向坚硬地面,头部猛烈撞击墙面,刺耳的撞击声惊动了父母,冲进去只见女儿躺在地上,无论怎么呼唤都毫无反应。
救护车呼啸而至,医院抢救室里医生拼尽全力,最终仍宣告无力回天,那份冰冷的死亡诊断书明确写着:摔倒导致严重脑出血,最终引发呼吸、心跳停止。一个健康活泼的花季少女,生命轨迹在家中最寻常的空间里戛然而止。
处理女儿后事的巨大悲痛中,父母想起一件事:女儿在校时,学校统一为所有学生购买过一份保额15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这似乎是他们黑暗中的一丝微光。
然而当他们带着所有证明材料,包括清晰的死亡证明、报警记录来到保险公司柜台申请理赔时,遭遇的是冰冷的推诿。保险公司理赔员翻看着材料,却认为这不属于意外,还有可能是因为疾病导致猝死,可能是她自身有隐藏疾病突然发作导致的,意外险不赔这个。
父母当场几乎崩溃。女儿从小到大连医院都很少进,健康证明齐全,怎么就成了“病死的”?医院白纸黑字写的“摔伤致死”,在保险公司嘴里竟如此轻易被抹杀?他们认定,保险公司就是在找借口,不想掏这15万。
更令人心寒的操作接踵而至,女孩遗体不能一直停放在冰冷的太平间,费用高昂且亲人于心不忍,最终父母强忍悲痛将女儿安葬。此时,保险公司却“适时”转变态度,表示现在同意尸检了,如果结果证明确实是意外,那就赔。
父母悲愤交加,下葬前苦苦哀求你们尸检时置之不理,如今人已入土为安,竟提出这种无法完成的要求?这分明是蓄意刁难!愤怒之下,他们不再犹豫,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法庭上,保险公司依旧振振有词,家属拒绝尸检,死亡证明写“猝死”太笼统,无法排除突发疾病可能,他们就是认为十几岁青少年摔一跤就致命?概率太低!家属得拿出铁证证明纯属意外。
但法院没有被保险公司的“概率论”和强词夺理绕晕,判决直指核心,医院出具的权威死亡证明清晰载明“摔伤致脑出血后呼吸心跳骤停”,这是认定女孩死亡直接原因的关键法定证据。
保险公司主张女孩死于“自身疾病猝死”?这才是真正的空口无凭!请拿出医学证据来证明女孩存在足以导致猝死的潜在疾病。否则,就是无端臆测。
并且法律讲的是证据规则,谁主张,谁举证,保险公司不能把举证责任蛮横地甩给悲痛欲绝的家属。一审法院果断判决:保险公司必须赔付15万元保险金!
保险公司不服上诉,可到了二审,他们依旧两手空空,拿不出任何新的、有力的证据来推翻一审认定的事实。结局毫无悬念:二审维持原判!白纸黑字的判决书,给了这个不幸家庭一个迟来的、却坚实的公道。
判决结果公布后,大量网友涌入新闻评论区,有网友说:买保险时说得天花乱坠,理赔时百般设卡!这次法院判得好!”
还有人心疼这对夫妻:孩子没了,还要被保险公司这样折腾,父母心都碎了…支持他们告到底!”
一个年轻生命的意外消逝,本已令人痛惜。家属在承受锥心之痛时,还要被迫与手握格式条款、惯于推诿的庞大机构角力。法院的判决,不仅是对15万元保险金的确认,更是对“店大欺客”逻辑的否定。
冰冷的保单条款之下,是否总藏着推责的陷阱?当普通人面对体系化的拒赔话术,那份白纸黑字的合同,究竟保障了谁?
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遭遇过怎样的保险理赔难题?
消息来源:长沙政法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