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男医生与在校女大学生谈恋爱并订婚,订婚仪式上男医生给了50000元作为彩

星宿说社会 2025-08-02 07:23:50

河北,一男医生与在校女大学生谈恋爱并订婚,订婚仪式上男医生给了50000元作为彩礼。结果没想到,两人订婚两年后,男医生因不满两人聚少离多而提出分手,并要求对方退还全部彩礼。可女大学生称,两人交往期间,她不仅付出了青春,就连身体都给了,要是全部退还彩礼,亏大了!双方协商未果后决定走法律程序,法院这么判了!

信源:裁判文书网

范某是当地一所本科院校的大三学生,年轻漂亮,性格温婉。她与郑某在一次义诊活动中相识。

郑某是县医院的一名内科医生,业务能力出众,长相清秀,性格沉稳。那天他给范某量血压,两人眼神一触即合,心动的种子就此埋下。

之后的几个月,两人频繁联系,互相吸引。郑某带她看电影、吃饭,甚至在节假日开车两个多小时去她学校探望。

有一次,范某发高烧,郑某连夜赶到学校宿舍楼下,等她从医院输完液回来后,还陪着她到深夜,喂药、擦汗,细致如父母。这样的举动,让范某心中泛起涟漪。

他们的恋情发展得很快,订婚也是在认识半年后做出的决定。

郑某一方面是因为真心喜欢范某,另一方面也希望能早点稳定下来,早日结婚。范某虽然还有一年多才毕业,但也愿意为这份爱情赌一把。

订婚之后,郑某想让范某毕业后直接来县城工作或生活,但范某对未来还充满了向往,她希望去大城市闯一闯。尽管两人一开始试图理解彼此,但随着时间推移,异地恋的痛苦逐渐显现。

他们见面的频率越来越少,沟通却越来越多争吵。

郑某觉得范某总是以学业为由,推脱见面,对感情不上心;而范某则觉得郑某太过传统和控制,不尊重她的梦想和自由。

尤其每次争吵后,郑某总是用“我是为了你着想”来压她,让她倍感压抑。

两人渐渐地进入了“冷战—和好—再冷战”的循环。

有一次,郑某在深夜打来电话,说自己下班后一个人喝了点酒,感叹“早知道你是这样,我就不该订婚那么早。”范某听后哭了一夜,她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她只想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

2023年春,订婚已整整两年,郑某终于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提出了分手,并要求范某退还全部彩礼。

“我给了你5万元彩礼,我们从订婚那天起,你就几乎没来过我家几次。说到底你根本没打算真正跟我过日子。”

范某听完后,气得浑身发抖。她说:“那你呢?你怎么不说我们交往期间,我为你跑医院、熬夜聊天、牺牲休息时间?你怎么不说我身体都给你了?你现在一句分手,就把责任全推到我身上?”

郑某冷冷回应:“感情是你情我愿,彩礼是礼金,法律上讲得清楚。”

双方协商无果,最终走上了法律程序。

在法庭上,双方都情绪激动。郑某一再强调,彩礼是订婚时支付的,结婚未成,应当全额返还。

范某则提交了多份证据,证明两人存在真实的恋爱关系、共同出行照片、酒店登记记录、微信转账记录、甚至还有几次郑某给她购买高价礼物的账单。

她向法官陈述:“我和郑某交往了两年,为了这段感情,我付出了我的青春、情感,甚至是身体。

我一直没有说这些,就是因为还放不下感情。但现在他一纸诉状就让我退钱,把我当成什么人?我不是为了钱才订婚的,我是被骗了感情,现在还要再被骗一次尊严吗?”

庭审后,法院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作出如下裁定:

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彩礼可在未共同生活的前提下部分或全部返还,但需综合感情发展情况、公平原则处理。

范某与郑某虽未结婚,但订婚后曾短暂共同生活,感情实质维系了两年;分手主要因男方提出;如全额返还彩礼,明显对女方不公。

最终,法院酌情判定,范某退还彩礼4万元,剩余1万元视为双方恋爱期间合理支出,不予退还。

判决后,郑某虽不太满意,但接受了结果;而范某在离开法庭时对好友说:“这一场感情,我输了人,输了心,彩礼能退,青春退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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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很懒 什么都没有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