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黄石,一男子四十出头,夫妻生活就开始不行,他怕妻子嫌弃,去买药品

烟雨评社 2025-08-04 10:13:41

2024年,湖北黄石,一男子四十出头,夫妻生活就开始不行,他怕妻子嫌弃,去买药品。吃完之后,果不其然,重振雄风,他又去附近一家药店购买了一盒,结果吃了却毫无反应,男子到网上一查,发现这是假药,他火冒三丈,再次跑到药店,以每盒140元的价格,一次性买了50盒,共计花了7000元,随后向市监局举报,说药店售卖假药,要求赔偿10倍,也就是71400元,法院这样判了! 四十出头的陈先生,事业安稳,家庭和睦,却碰上了一道坎。他发现自己在夫妻生活上越来越力不从心,这不仅是身体上的问题,更成了压在他心头的一块巨石。 他害怕妻子察觉,更害怕关系因此疏远。就在这时,他听说有种药效果不错,便在一家药店买来试试。谁知,效果出奇地好,久违的自信回来了。 不过,这份踏实感并没持续几天。当他去另一家药店购买同款产品时,吃下去却毫无反应。巨大的落差让他起了疑心。 他拿出两个药盒仔细比对,发现包装粗糙,说明模糊,再上网一查药品批号,官方数据库里根本没有这个产品。他瞬间明白,自己买到了假药,愤怒和羞辱感一并涌了上来。 被骗的经历,点燃了陈先生心里的火。他觉得,这不只是钱的问题,更是对一个人的健康和尊严的公然戏弄。他思来想去,决定不当一个默默吞下苦果的受害者。他要主动出击,给这家黑心药店一个教训。 第二天,陈先生面色如常地走进那家药店。他没有争吵,也没有质问,而是不动声色地以每盒140元的价格,一口气买下50盒同款假药,付了整整7000元。拿到药品和票据后,他转身就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诉求很明确:退还本金,并依法索要十倍赔偿。 官司很快打到了法院。庭审的交锋,才真正揭开了这起案件的核心矛盾。药品是假药,这点经鉴定毫无疑问。陈先生一方认为,既然存在欺诈,药店就该“假一赔十”。可药店的辩护也直击要害:陈先生的行为不是为了消费。 他们指出,正常人绝不会一次性购买50盒功能性药品,这种超乎常理的数量,唯一的解释就是为了索取高额赔偿而进行的“钓鱼”。 法官在情理与法理间反复权衡。法院认定,药店售假是明确的违法行为,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权,必须严惩。因此,药店负责人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在审视陈先生的行为时,法院将其切分成了两个阶段。第一次购药,他是毫无疑问的受害者,权益理应保护。可在他明知是假药后,依然大量买入50盒,其动机就变了。 获取赔偿的意图,已经压过了生活消费的真实需求。法律设立惩罚性赔偿,初衷是保护那些信息不对称的普通消费者,遏制商家恶意欺诈,而不是鼓励以索赔为目的的“知假买假”。 最终,法院作出了判决:支持退还7000元购药款,因为这笔交易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但驳回十倍赔偿的请求,因为他后期的行为,已经不属于法律想要保护的善意消费者的范畴。 判决一出,网上议论纷纷。有人为陈先生叫好,觉得“对付恶人就得用狠招”,称赞他以一种近乎“以恶制恶”的方式,狠狠打击了无良商家。但也有更冷静的声音指出,维权值得鼓励,可“钓鱼式维权”一旦泛滥,可能会催生出新的灰色产业,反而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药品与其他商品不同,它关乎着大家的生命安全,在这个问题上绝容不得半点马虎,所以适当加强此类商店的监管以及检查力度非常有必要。 信源:长沙政法 2024年9月30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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