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发生一起让人无语的强奸案,24岁的男子齐某,在520当天,不顾女友的反对强迫她发生了关系…… 男生估计到现在都想不通,都快结婚了,咋就因为那一下"忍不住",喜提三年刑责?女生更懵,报警时或许就想给个教训,哪料到法律程序一旦启动,压根由不得人反悔。 别再说"都同居了不算事儿",法律眼里,"不愿意"三个字就是红线。亲密关系从来不是免责金牌,感情再深,也得把对方的意愿当回事。否则今天的枕边人,明天可能就成了法庭上的原告被告。 换作是你,会怎么守住底线?
令人发指!广东广州,男子约前女友出来吃宵夜,并跟朋友商量,先后跟女子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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