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这案子太让人唏嘘了! 16岁少女小雨和魏大哥酒店开房,男方欲发生关系时,女方喊疼反抗,男方停手离开,结果十几天后少女报警称被强奸,一审直接判了四年!魏大哥大喊冤枉:“裤子都没脱!”还甩出聊天记录,说事后少女还主动找他聊天,哪有被欺负的样子? 这案子最扎心的是,二审法院翻遍证据,发现男方虽有越界行为,但关键时刻刹住了车,最终改判两年半。这事儿哪是简单的“你情我愿”?未成年人的“自愿”在法律面前本就脆弱,年龄、底线、证据链,每一步都像走钢丝。 你觉得二审改判合理吗?当“自愿”遇上未成年人,法律该更严还是更柔?
“解释不清了!”湖南,小伙跟女友酒店开房,发现没带避孕套,无奈之下,只能使用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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