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农村亲戚家串门儿,意外遇见了三年前我收留的那只流浪狗,它瞬间认出我,像箭一样冲过来紧紧搂住我的腿。 我刚走进院子,就听到一阵哒哒的脚步声。抬头看去,一只大狗直扑向我,把我还吓了一跳,它比以前肥了一圈,毛发油亮亮的,但那双圆溜溜的黑眼睛我一眼就认出来了——正是我过去养过的那只小家伙。它没停步,直接蹦起来用爪子扒拉我的腰,尾巴甩得呼呼响,嘴里还哼哼唧唧的,像是在诉说什么委屈。 我蹲下去摸摸它头,鼻子一酸,眼泪就掉下来了。想起那年冬天,它在街头冻得发抖,饿得肋骨都凸出来,我把它抱回家养了一个月,天天给它洗澡喂肉,直到它活蹦乱跳。后来因为换工作要出差,我没法照顾,就托付给一个开农场的亲戚。亲戚笑着说:“它平时可乖了,就是爱趴在门口张望,好像在等老朋友。” 现在它贴着我脚边转,我动一下它就跟着,舌头舔得我裤子都湿了。真没想到,狗的记忆这么深,三年了还这么亲热。我心里热乎乎的,知道它没忘记我,而且日子过得挺滋润。
哥哥一家从农村搬进城里,原本没打算带上家里那只养了三四年的狸花猫。城里新租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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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毒攻毒。
你喂狗三天,牠记得你三年!你养人三年,他只记得你三天!在这就是体现出了狗子的忠诚。[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