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64岁的农村单身男子醉酒后,强行与81岁的老太发生 关系2次。老太不堪其扰报警后,男子拒不认罪,先是表示自己每次都给了钱,一次给了35元、一次给了30元,老太是自愿的,后又否认双方之间发生 关系,自己去老太家是为了要回老太欠自己的30元钱。 “我八十多岁的人了,他咋下得去手啊!” 河北怀安县王老太(化名)攥着皱巴巴的衣角,在派出所哭到浑身发抖。 谁能想到,对她施暴的,竟是同村64岁、外号“三某进”的单身汉李某,更离谱的是,李某被抓后先说“给了钱是交易”,后又改口“去要债”,可法庭上的证据,终究让这些借口成了笑话。 据2024年报道,那天李某在村里喝得酩酊大醉,晃到王老太家时,已是夜里,王老太独居,儿女都在外地打工,李某敲开院门,借着酒劲直接闯进里屋,不顾老太哭叫挣扎,强行侵犯了她。 更荒唐的是,十几天后,他竟又趁着夜色上门,再次对老太下手,续两次遭遇这种事,王老太吃不下饭,晚上也总从噩梦中惊醒,一开始她怕丢人,咬着牙没声张。 可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让她撑不住了,终于在和儿女的电话里哭着说出实情,儿女连夜赶回来,第二天一早就陪着老太去了派出所。 面对民警讯问,李某的回答让人匪夷所思:第一次他理直气壮,“我给了钱啊!第一次35块,第二次30块,她自愿的!” 可民警追问“钱给在哪了?有人看见吗?” 他又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没过几天,李某突然翻供,说自己去王老太家是“要回她欠我的30块钱”,压根没那回事。 但谎言哪经得住查?警方在老太家提取到李某的指纹和脚印,和他说的“讨债”路线对不上,老太的伤情鉴定,也符合“非自愿遭遇侵犯”的特征,更关键的是,老太从报案起,每一次陈述都稳稳当当,细节和现场勘查严丝合缝。 2024年7月3日,怀安县法院判决李某犯强奸罪。法庭没采信他那些自相矛盾的辩解毕竟证据链摆在那,谎话说得再圆,也经不住事实碾压。 八旬老人本应被护着,却在熟悉的村子遭了罪,六旬汉的冲动与狡辩,也让人看到法治意识缺失有多可怕。“老有所安”不该只是口号,得让法律的光照到每个角落,甭管多大岁数,犯了法就得认账。 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吧!
河北,64岁的农村单身男子醉酒后,强行与81岁的老太发生 关系2次。老太不堪其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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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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