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新疆乌鲁木齐,一男子生前给儿子转账233万元,用于儿子学业与购房生

小张主张 2025-08-07 20:20:09

“太荒唐了!”新疆乌鲁木齐,一男子生前给儿子转账233万元,用于儿子学业与购房生活,男子去世后,儿子为了继承父亲的遗产,将继母起诉至法院。继母称男子给儿子转钱的行为自己毫不知情,且233万系夫妻共同财产,于是继母反手起诉儿子,要求儿子返还233万元。法院的判决结果令人意外。   据潇湘晨报7月6日报道,新疆乌鲁木齐一场遗产官司,把“父子亲情”和“夫妻共同财产”搅成了一团乱麻。   故事里的三个人,绕不开“钱”和“情”的纠葛:费某乙和舒某是夫妻,费某甲是费某乙的儿子,费某甲2014年考上大学,2016年还去美国留了学,2019年才回国。   从2018年4月到2024年4月,费某乙陆陆续续给儿子转了233万,这些钱一部分填了留学的开销,大部分竟拿去买了房。   2024年5月费某乙突然去世,费某甲想着分割父亲遗产,把继母舒某告上了法院,可舒某整理丈夫遗物时,发现银行流水里一连串大额转账,这才知道丈夫悄悄给儿子转了这么多钱。   她越想越气:这些钱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当老婆的,居然一分钱都没听说过!于是舒某反手起诉费某甲,要求他把233万全部还回来。   一审法院先理清楚:233万里,有205万实实在在进了房产账户,剩下的才是日常开销,法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得“商量着来”,费某乙给儿子转205万买房,连个招呼都没跟舒某打,属于“擅自处分”。   但费某乙自己也有一半财产权啊,所以一审只撤了属于舒某的那一半,让费某甲返还102.5万,还得补上4941元利息。   结果原被告都不服气:舒某觉得233万都该还,费某甲觉得自己没多拿一分。二审法院重新审案,发现那205万买房的钱,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   虽说父亲疼儿子是人之常情,可法律里,夫妻共同财产的重大处分,必须双方同意。费某乙没跟舒某商量,就把这么大一笔钱送出去,越了界。   所以二审把一审的利息判项撤了,却把返还金额从102.5万改成205万,因为这205万是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只能处分自己的部分,可他一下处分了全部,等于把舒某的那份也“送”了,所以整个赠与里涉及舒某的部分都得撤销,也就是205万都得还。   这起案子里父母给子女钱,本是心意,可夫妻共同财产处置有章法,大额转账须经配偶同意,所以亲情往来也别忽视法律边界,不管多亲近,涉及大额财产变动都该沟通,否则好心易成纠纷导火索 。   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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